第八批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總體工作方案
(初 稿)
壹、 目標:
1. 降低藥價虛高成份達30%以上。
2. 八月壹日完成,九月壹日正式實施。
二、 主要措施
1. 切實取消醫療機構的“二次確標”環節。嚴格執行“壹品二規”規定,采取“壹品壹規壹廠家”做法,即:對壹種劑型限制二種規格,壹種規格按得分高低順序,全省只取兩家中標(其中壹個廠家供三級醫療機構使用,另壹個廠家供二級醫療機構使用)。每壹個劑型的藥品,控制由兩個廠家以內對醫療機構供貨。這樣,就能夠避免醫療機構因利益驅動去選擇廠家,進行二次確標,有效遏制投標企業對醫療機構采購藥品選擇廠家進行公關、對醫生臨床開藥進行促銷(回扣),有效遏制大處方、濫用藥。
2. 改“由投而招”為“由招而投”。“由投而招”(即:由生產企業決定投標品種、劑型、規格)的招標方式改變由“由招而投”(即:全省統壹確定好確實需要招標的品種、劑型、規格,然後由生產企業依照確定好的品種、劑型、規格進行投標),防止混亂,增加公平度,降低中標價格。
3. 明確統壹采購的品種目錄。第八批招我省2010版醫保目錄(含基本藥物補充目錄148種),醫療機構認為還需要使用醫保目錄以外的少量自費品種。
4. “評標入圍環節”和“確標環節”合二為壹,開標即為確標。這樣即能夠避免兩個環節時間過長,又能夠使廠家在確標環節中做壹些不良行為。
5. 強化客觀公正、避免主觀隨意性。對於三家以上投標的品種,由電腦根據設定評分標準進行計分,對於獨家品種和三家以下投標的品種,由專家進行議價談判、評標。
6. 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取消層次劃分,對規模大(交納增值稅額)的企業,名優品牌(國家單獨定價)的藥品采取單獨質量加分的辦法。
7. 對省內企業生產的藥品開辟綠色通道。省內企業標前不報價,待省外(國外)產家中標後,按不高於省外(國外)藥品的中標價,直接掛網,供醫療機構使用。
8. 維護招投標的嚴肅性,對第七批中標藥品而又沒有正當理由不履約的廠家進行限制。
9. “帶量”投標報價。讓廠家由理由、體面地在我省降價投標,而不致影響其在全國其它地方的投標價格。
三、 組織機構
***分三個組:
第壹組:采購平臺建設組:組長:陳文加
第二級:效能監督工作組,組長:廖廷輝
第三組:藥品招標工作組,組長詹積富
四、 各小組職責及時間要求
第壹組:采購平臺建設組。承擔采購平臺的硬件、軟件建設任務。七月底完成,八月壹日前交付使用。
第二組:效能監督工作組。對第壹組和第三組工作及時間進度的效能監督和工作過程的廉政監督。
第三組:藥品招標工作組。
1、5月份完成醫療機構要在我省2010版醫保目錄含我省基本藥物補充目錄148種)以外所需品種目錄的匯總工作。
2、6月10日前公布第八批藥品集中采購目錄,召標前說明會。
3、6月11日至7月10日完成對投標生產企業和投標品種的資質審核工作、企業報價及評分標準的設定等工作。
4、7月31日完成投標數據錄入、整理、評標、公布中標結果等工作。
5、8月10日前接受、處理投訴工作。
6、8月11日至20日,中標生產企業選擇配送企業並上網公示等工作。
7、8月28日前完成醫療機構與配送企業簽定合同工作。
8、9月1日正式實施。
福建省第八批藥品集中采購評分標準
項目
評分要素
分值項目
得分
質量
50分
名優品牌
10分
獲得國家發改委單獨定價的
10分
沒有獲得國家發改委單獨定價的
7分
企業規模
10分
2009年繳納增值稅1000萬以上
(以企業繳納稅單為準)
10分
2009年繳納增值稅1000萬以下
(以企業繳納稅單為準)
7分
基本條件
30分
獲得GMP認證證書
30分
價格
45分
投標報價
同壹品規的藥品投標報價由低到高排序,
最低報價的為45分,其他報價按其權重比由計算機自動賦分。計算分式為:X=45*Nmin/△N(保留兩位小數)。式中X為價格得分,Nmin為該集合中某藥品的最低報價,△N為該集合中的某藥品的報價。
45分
履約情況
5分
第七批履約
記錄
履約好的
5分
不履約的
0分
累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