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2022年2月30日,秦走出看守所。
牛津博士發明了治療癌癥的“組合物”。
近千人服用。
據了解,秦在牛津讀博士,學的是材料學,後回國潛心研究,成為壹名自主創業的科研人員。他發明了壹種治療癌癥的“組合物”,也正是因為這種“組合物”而鋃鐺入獄。
根據秦家人在公眾平臺上發表的文章,從65438年到0990年,秦的父親因癌癥復發去世後,秦開始特別關註“癌癥”。到2018,秦在多年關註治法理論研究的基礎上,開始投入到“組成”的研究中。受文獻啟發,他萌生了配制壹種無毒無害,但能抑制癌細胞能量產生機制,從而殺死癌細胞的“組合物”的想法。秦經過反復研究,發現將甲酸鹽、乙酸/草酸鹽、亞硒酸鹽等高還原性物質結合起來抑制細胞的糖酵解過程是可行的,並命名為“組合物”。
“組合物”研制出來後,秦首先把它塗在皮膚上外用。在初步發現有壹定效果後,給她咽喉有纖維瘤傾向的母親和患癌癥的親戚服用了壹段時間,發現確實有效果。此後,秦開始向當地壹些癌癥晚期患者提供“組合物”。
家屬表示,通過口口相傳,越來越多的人前來接觸,並試圖自願服用“成分”。隨著人數的增加,為使項目持久,將免費提供模式改為“互助模式”,即秦與服用該成分的患者簽訂《成分互助貸款協議》。在繳納壹定數額的互助金後,將為秦提供終身“作文”。而經濟困難的人只需要幾百或者幾千,甚至免費提供給沒有收入的人。協議簽訂五年後,互助金全部退還,期間患者決定停藥或死亡的,無條件退還。這幾年用戶進進出出,從來沒有發生過返還互助金的糾紛。
紅星新聞記者註意到,秦家人在文章中提到,秦被拘留前,“作文”用戶近千人,郵寄“作文”2萬余份,其中約300人長期服用“作文”。家屬收集了患者提供的116份證言和54組體檢報告,證明服用“組合物”前後腫瘤有明顯變化。秦壹方面將這種“組合物”提供給當地壹些癌癥晚期患者,另壹方面也想為這種“組合物”申請專利、走向標準化積累更多的數據。
法院判決
秦犯生產假藥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65438 10月4日晚,秦的代理律師劉章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時秦已經花了幾十萬美元在多個國家申請專利,但案件基本都在審查中。2022年3月4日,秦因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安徽省馬鞍山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2年8月29日,馬鞍山市花山區檢察院以生產假藥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將秦起訴至法院。6月65438+2月65438+2022年3月立案。庭審中,劉章律師主要圍繞“成分”是否有效,是否可以作為藥物使用展開。同時論證了本案中被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互助基金。
最後,在被關押了301天後,也就是65438+2022年2月30日,秦被判緩刑。紅星新聞記者獲得的判決書顯示,根據被告人秦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參照馬鞍山市花山區社區矯正管理局和六安市裕安區司法局的調查意見,可以適用緩刑。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第壹百七十六條之規定,判處被告人秦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另外,緩刑的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根據《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應當依法實行社區矯正。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的,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並將公開宣告。這意味著,在規定的四年考驗期內,如果他表現良好,秦將不會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對於這個判決結果,劉章認為還是比較“理想”的。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本案罪與非罪的關鍵在於秦的“成分”是否為假冒,是否有療效。“市場監督管理局聘請的幾位專家認為,如果沒有規範的程序,該‘組合物’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而數百名長期服用該‘組合物’的患者給出了完全相反的反饋,認為該組合物抑制了癌細胞,減輕了他們的痛苦,非常有效。”
數據屏幕
劉章說,在這種矛盾的前提下,公安和檢察院認為僅憑患者的證言不足以證明療效,采用了市場監督管理局基於藥品管理秩序給出的假藥認定。“假藥案往往是重罪,同意給緩刑就高了壹寸。”劉章說。
最後的試用期有多重因素。劉章說,其中壹個重要原因是,秦的行為和回國多年來壹直是比較純的科學研究。“事件發生後,秦的好朋友、中科院院士、南開大學原校長饒給市委書記寫信反映了秦的情況,市領導對秦的情況也非常重視。另外,秦開發‘作文’的初衷是好的,並沒有造成什麽損害。”
65438年10月5日,秦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希望先與有關部門溝通,讓“組成”規範化,幫助更多的癌癥患者,同時也希望全國各地的專家能夠關註“組成”,進行了解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