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理學課時,了解到我國第壹部字書《說文解字》記載,漢字 "法 "古形為從水之側,即公平之意。據說右邊形似牛麒麟,性情剛直,古代審案以它為敗案的感動,獨特的造字方法,洋溢著平淡如水、嫉惡如仇的精神,令我肅然起敬。
上高中時,我在《少年文藝》上看到壹篇作文,描寫壹位女法官的愛子被酒後駕車的司機碾死。司機聽說法官就是那位悲痛欲絕的母親,嚇得魂飛魄散。當法官依法輕判時,司機淚流滿面跪倒在地,法官平靜地說:"法律至上"。當時,這句話強烈地震撼了我,猶如壹輪驕陽,照徹了少年的心扉,使我對法律產生了壹種敬畏感。後來,我毫不猶豫地報考了政法大學,其淵源大概就在這裏。
蘇格拉底的故事也深深打動了我。蘇格拉底是壹位著名的哲學家,因莫須有的罪名被關進監獄。臨刑前,他的學生來看他,告訴他朋友們決定幫助他越獄,壹切都安排好了。然而,蘇格拉底坦率地相信自己不會越獄,學生們試圖用各種理由說服他,告訴他雅典的法律是不公正的,遵守法律是迂腐的,但仍然無效。蘇格拉底又反問:越獄是正義的嗎?壹個被定罪的人,即使他確信對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但他逃脫法律的制裁就是正義的嗎?是否有義務遵守任何法律?他認為,法律壹旦制定,就會成為人們的行為準則,即使法律本身是不公正的,也必須遵守,如果法律可以被隨意篡改,那麽也許每個人都會找到逃避法律的借口。蘇格拉底最終選擇了死亡。我再壹次震驚了,法律是至高無上的,蘇格拉底居然用自己的生命向世人昭示了這壹點。
大學畢業後,我壹直從事行政工作,因為自己的信念和執著,總想把每壹個案件都處理得盡善盡美。可是,慢慢地,在工作中,在法律的鐵面和人情的兩個角度,產生了很多矛盾和困惑。比如,曾經有壹起案件,當事人是壹名剛畢業創業的大學生。他第壹次觸犯了法律,在網上發布了不實廣告,而當時網絡執法剛剛開始,他受到了罰款的行政處罰。他壹定很難接受這樣的結果,他在我們辦公樓 7 樓的陽臺上站了很久。我擔心他會做出什麽出格的事情,壹直盯著他,直到他離開。我甚至沖動地跑到領導辦公室為他求情。領導說,這是案件審批小組的集體決定,雖然當事人值得同情,但不能感情用事。當時,我很難過,後來,又多次面對法與情的沖突,每壹次,我都很糾結,會覺得自己選錯了專業,不該讀法律,應該去讀文學藝術。
後來有壹部電影《刮痧》,讓我印象非常深刻,講的是美國聖路易斯市的壹個華人,在他的家鄉刮痧的故事。路易斯的壹位華人爺爺在孩子生病時,因為看不懂當地的英文用藥說明,便用中國傳統療法 "刮痧 "為孩子治病,留下了淤青,老師報了警,孩子的爺爺 老師報警後,孩子的爺爺又把 "刮痧 "造成的傷害作為 "虐待兒童 "的證據,結果孩子的父母失去了對孩子的監護權。這部電影的情節來自真實生活,並非杜撰。原來,法不是天地至尊,不是自然規律,不是壹成不變,它隨著人類歷史、文化、地域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內涵和概念。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發現自己越來越關註法律冰冷壹面背後的溫度。
雷-海蒙德(Ray Haymond)在他的著作《數字化商業》中有這樣壹段話:"在個人計算機革命中,最常見的問題之壹就是:我應該選擇哪種計算機平臺?我應該選擇哪個計算機平臺?在網絡公司革命中,壹個同樣常見的問題是:我應該選擇哪個軟件平臺?我應該選擇哪個軟件平臺?這個問題的答案現在已經很清楚了:人類本身就可以被視為終極平臺"。在法律的尊嚴與世俗的情感之間,也經常出現這樣的問題:在法律與世俗情感的沖突中,如何做出抉擇?雷海鳴的這句話也是想說,無論法律如何至高無上,人本身才是最終的平臺,我們更應該關註法治社會中人的根本處境。壹切要從人出發,以人為本,這是立足點。
有了這個根本立足點,我們才能充分發揮人類的智慧,制定和實施好每壹部法律。18年,電影《我不是藥神》感動了很多人,這部電影的故事也是壹個社會原型,這個原型就是發生在2015年的 "陸勇事件"。陸勇原本是壹家民營企業的老板,家境殷實,生活幸福。然而,醫院傳來的消息打破了這樣美好的生活氛圍:陸勇被告知,他患上了慢粒白血病。起初,陸勇接受了醫生的建議,服用德國生產的治療慢性白血病的特效藥 GLENIN。藥雖有效,但這種特效藥有壹個特別大的缺點,那就是價格昂貴。陸勇富裕的家庭無法再支持他,但他在 2004 年發現了壹種印度仿制藥,價格便宜 99%,療效也差不多,於是他開始服用,並幫助朋友購買。然而,這種仿制藥在中國沒有批準文號,也就是 "假藥",陸勇因此被捕,但最終檢察官撤訴,陸勇被無罪釋放。電影以陸勇案件為原型,講述了程勇因為發現了壹種特效藥而發現了巨大商機。於是他聯合很多人開始代購這種藥,最終面臨被抓的危險,卻發現病人壹個個離世,喚起了他的道德底線,於是他再次重操舊業,最終被抓。
無論是電影中的主人公程勇,還是現實中的 "緝毒勇士 "陸勇,都曾因觸犯法律而被捕入獄。在電影中,警察局長壹絲不茍地指出 "法律大於愛情"。最後,程勇減刑,現實中的陸勇獲釋。為什麽會這樣呢?因為法律是嚴肅的,但它不是冰冷的,它有自己的溫度。雖然說法律大於愛,但我們的法律也是有溫度的。所以程勇和陸勇因為人道的道義,善良的心,最終得到了減刑和釋放。因為 "陸勇 "事件,壹系列醫改工作得以陸續開展,我們看到了更多的希望。
曾幾何時,80歲高齡的美國法官弗蘭克,用他獨特而溫暖的 "審判 "方式打動人心,火遍網絡。法官爺爺經常審理壹些交通違章案件,在審理過程中,也遇到過不少身處困境的人。面對家庭困難的群眾,他總能很好地把握法律和正義的界限。他用生活中看似微不足道的小行為,幫助了無數家庭,完美詮釋了什麽是真正的法治。他在采訪中說:"妳要意識到法律無處不在,認識錯誤很重要。如果這裏的經歷能幫助妳發現更多,那麽我很樂意傾聽。法庭是嚴肅的,但很多時候也需要考慮道德問題。法官不僅要審判和伸張正義,還要表現出與生俱來的理解和同情"。
如今,我已經離開了執法崗位,但壹些暖心的執法行為常常讓我感動。比如,民警在追逃工作中,抓捕犯罪嫌疑人時,對犯罪嫌疑人的子女精心安置,不讓他看到親人被抓的場景。比如,交警遇到因為有人急需救治而違章的車輛,都會妥善處理,甚至警車開道護送到醫院搶救。諸如此類,點點滴滴,壹舉壹動,都讓我在法律冰冷的壹面感受到了人性的溫度。
法律的價值和尊嚴是人類社會的基本保障,人類在法律領域經過了漫長而艱辛的探索,聖哲們用流血的代價催促我們壹步步從奴役走向自由。壹方面,我們這個社會在不斷培養對法律的敬畏感,只有對法律的未來充滿信心,才能對人類的未來充滿信心。另壹方面,法律的制定和實施也越來越彰顯出人性的智慧和溫情,這種趨勢正在蔓延,我相信,作為人類,我們將在這個地球上更加詩意地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