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時間:
(壹)個人前臺辦理的(除異地急診備案外),即時辦結;
(二)異地急診備案或單位集中辦理的,5個工作日;
(三)網上申報的,2個工作日。
二、申請條件:
(壹)異地安置退休:退休後在異地定居並且戶籍轉入定居地;
(二)異地居住:異地居住時間在3個月以上;
(三)異地工作:常駐異地工作、學習等,時間在3個月以上;
(四)異地急診:異地居住、探親、旅遊等時間不超過3個月,因急癥住院;
(五)異地轉院:限於技術等原因難以確診和治療,需轉往統籌地區外就醫。
三、辦理方式:
(壹)現場辦理;
(二)網上申報:可通過“南寧人社”微信公眾號、南寧智慧人社APP、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的“南寧市人社網上經辦大廳”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申請、變更業務。
四、辦理材料:
(壹)《南寧市異地就醫備案登記表》,原件1份;
(二)按不同情形提供相應材料:
1.異地安置退休:本人戶籍證明或居民身份證,原件或網上申報材料;
2.異地居住:異地居住證明(如本人或親屬的異地戶籍證明、居住證、房產證明、租房合同等),原件或網上申報材料;
3.異地工作:單位(學校)外派工作(學習)證明或村(居)委會出具的外出務工證明,原件或網上申報材料;
4.異地急診:在入院治療5個工作日內提供急診住院材料(如入院記錄、住院證、門診病歷等),原件或網上申報材料;
5.異地轉院:由南寧市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出具《南寧市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備案表》,並由轉出醫院直接辦理(不需提交《南寧市異地就醫備案登記表》);
(三)委托他人辦理的, 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驗原件;
(四)參保單位集中辦理異地居住(工作)備案的,提供《南寧市異地就醫備案登記表(單位)》(加蓋單位公章),到單位網廳辦理;
(五)已辦理異地備案人員變更就醫地門診特殊慢性病定點醫療機構的,不需另提供申請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壹條 為了規範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