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準則實施後,存貨、固定資產等資產的盤盈應如何處理?因為有很多種說法,所以讓人感到困惑、不解、不解。
本文通過對《企業會計準則解釋(2006)》(以下簡稱《解釋》)中會計準則及相關報表的梳理,結合實際情況的分析,探索資產盤盈的正確處理方法。
壹、說法:花漸迷。
(壹)準則的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第四章早期差錯更正第十壹條...早期錯誤通常包括計算錯誤、應用會計政策的錯誤、對事實的疏忽或曲解、舞弊的影響、存貨和固定資產等。”
這壹段也可以在第440頁的解釋中找到。
(二)《企業會計準則解釋(2006)》(人民出版社,2006年,ISBN 978-7-01-006120-7)
1,第二章“庫存”第19-20頁
“(三)盤盈存貨的成本盤盈存貨作為其重置成本入賬,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後沖減當期管理費用。”
2.第五章“固定資產”
66頁。
“工程材料在施工期間的損失、報廢和損壞,扣除剩余材料價值和保險公司及過失賠償後的凈損失等。,應當計入建設項目成本;剩余工程材料或處置的凈收入將抵消項目成本。工程完工後,工程材料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②第76頁
“四。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固定資產是單位價值高、使用壽命長的有形資產。所以對於管理規範的企業來說,發現固定資產有盤盈和盤虧的情況是很少見的,也是不正常的。企業應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保證固定資產核算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在盤點中發現固定資產的損失和溢余,應及時查明原因,並在最終結算前處理完畢。.....企業在財產清查中取得的固定資產,應當作為前期差錯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通過‘上年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③第76頁
“首先,新舊之間的比較...(4)固定資產盤盈的會計處理發生了變化。原準則規定,盤盈的固定資產計入當期,增加當期營業外收入。新準則規定,盈余的固定資產作為以前的差錯處理。”
3.第三十六章分部報告,第589頁
營業外收入包括企業實現的與日常業務不直接相關的各種收入,如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入、出售無形資產凈收入、處置抵債資產收入、長期債券收入和罰款等
二、“推論”:彭山有很多路要走。
從上述規定中似乎可以得出以下“推論”:
1,固定資產盤盈:
作為前期差錯處理,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說明》第589頁說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是“錯誤”的,因為第76頁關於固定資產盤盈的論述和“新舊對比”特別強調了固定資產盤盈的會計處理變更,由增加當期營業外收入改為作為以前的差錯處理。
2.存貨經核準後,從“待處理財產損失溢余”轉入當期管理費用或作為以前差錯處理,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核算。
這兩種方法是“矛盾的”。
3.竣工前工程材料的盤盈減少了工程成本;完成後計入營業外收入。
工程材料雖然不是存貨,但其在資產建造中的作用與原材料在產品生產中的作用相似,應采用相同的處理方法。現在的待遇也不壹致。
有很多“矛盾”、“錯誤”和困惑。
壹些會計工作者,包括壹些大學會計老師和壹些考試網站的導師,認為應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第11條處理,即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作為以前差錯處理,沒有“待處理財產損失和溢余”科目,甚至沒有相關部門或機構的批準。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是錯誤的;《解釋》中的不同表述相互矛盾,應按上述口徑統壹執行。並得出結論“由於規定不壹致,應避免考試。”
三、分析:我願意通過畫經典進入世界。
產生上述“矛盾”的原因:
1.《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第11條被誤讀。“以前的錯誤通常包括計算錯誤...以及存貨和固定資產的盤盈。”簡單的認為所有的存貨和固定資產盤盈都是前期錯誤。有了這樣先入為主的觀點,再看其他相關表述,就會覺得“矛盾”和“不對”,難以理解和接受。
這是主要原因。
2.《說明》第76頁對固定資產盤盈和新舊對比的解釋不全面,客觀上強化了這種誤解。
如何正確理解“前期差錯通常包括計算差錯”的規定...以及存貨和固定資產盤盈”?
很簡單:以前的庫存過剩就是以前的錯誤;目前的庫存過剩不是以前的錯誤。就像“計算錯誤”是之前的錯誤,現在的不是之前的錯誤。
同壹句話,為什麽沒有人認為所有“計算錯誤、會計政策錯誤、疏忽或曲解事實、舞弊影響”都是前期錯誤,需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核算,而文中緊隨其後的存貨、固定資產卻被斷章取義,窮追不舍,自尋煩惱?
註意到這壹點,我眼界大開,豁然開朗。
四、結論:山之重,水之重。
正確處理剩余資產(包括存貨、固定資產和工程材料);
1.發現盤盈後,及時入賬,重置成本作為資產入賬價值;由於查明、分析原因、決定如何處理需要壹定的時間,資產將借記、貸記“待處理財產性損益”,再轉入相關科目(期末結賬前處理),包括但不限於“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管理費用”、“營業外收入”。
2.資產盤盈的原因及不同處理方法。
理論上,資產庫存過剩有兩個原因。
(1)記賬錯誤
固定資產盤盈的主要原因是會計差錯;庫存和工程材料的部分原因是會計錯誤。這就是為什麽以前的錯誤包括庫存過剩的原因。
因差錯造成的盤盈,應按期間不同處理:
(1)本期差錯,在本期得到糾正,既不是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也不是必然減少管理費用或計入營業外收入,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差錯科目。
(2)屬於前期的差錯,應當按照前期的處理方法,通過追溯重述予以更正,不得全額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3)無論是哪壹期錯了,如果只涉及數量而不涉及金額(比如購買100單位錯記為10單位,但金額是正確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也是正確的),只修正數量,任何壹項的金額都不需要修改。這時,資產和“待處理財產損益”的金額應該倒過來。
(2)會計差錯以外的原因或無法查明的原因。
有些存貨過多不是會計錯誤,原因很清楚。例如,采購的農產品存貨盤盈的原因包括水分含量增加、多次稱重之和與壹次稱重之和的累計誤差等。
有些原因查不出來,可能是會計錯誤但找不到錯誤來源。
這些原因造成的存貨盤盈,也要按照存貨盤盈形成的時間分別處理。
如果收購的農產品是過剩的,可以合理地斷定它們是在這個時期形成的,清楚地知道在這個收購季節開始之前沒有庫存;工程材料的盤盈必須是在工程材料采購後的施工期間;其他存貨的最早時期可以根據生產日期、批號、正常儲存期、技術特性等進行推斷。
(1)明確屬於當期的,根據原因分別沖減管理費用、工程費用(竣工前)或計入營業外收入。如果為了簡化,根據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則,可以統壹規定納入營業外收入。
(2)明確屬於前期的,作為前期差錯處理。但很難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屬於前期;證據往往是記賬錯誤造成的,不屬於這壹類。
(3)不能明確確定哪個期間的,可以作為以前期間,也可以作為當前期間。從可操作性上來說,應該算是本期——因為如果是上期,那麽推斷屬於上期,上期或者更早,假設不同,結果就會不同。還不如把沒有依據的事情簡單化。
動詞 (verb的縮寫)總結:壹切都很清楚,也很有見識。
《指引》和《解釋》中的不同表述,看似形式上矛盾,實質上不矛盾。存貨和固定資產盤盈不能全部視為以前的差錯,應根據期間和原因分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