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為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疫情防控的積極性,構建群防群控的嚴密防線,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經市防控辦研究,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疫情防控線索有獎舉報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舉報對象及獎勵標準
1.發現並報告應執行集中隔離、居家隔離管控措施而未執行的人員,獎勵1000元;2.發現並報告未報備私自來定返定人員,獎勵1000元;3.發現並報告未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擅自接診有發熱、幹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病人的,獎勵1000元;4.發現並報告在各類退熱藥品禁售期間存在銷售行為的零售藥店線索的,經核實確認後,每條獎勵1000元;5.發現並報告違反防疫規定組織壹定規模的群體性聚集活動線索的,經核實確認後,每條獎勵1000元;6.對14天內未出定、未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和出現過陽性感染者的縣,通過主動自我檢測發現的陽性人員,立即主動做好防護措施,未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經市衛健局認定後,獎勵2000元。
二、線索提供方式
舉報人可撥打屬地鄉鎮、市防控辦舉報電話,或其他途徑向屬地進行實名或匿名舉報,舉報線索內容須包括被舉報對象姓名、手機號碼、工作單位、住所地址及違反疫情防控規定事項等詳細情況。
三、有關事項說明
1.線索提供人反映的線索信息必須客觀真實,並對其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惡意舉報壹經查實,公安部門將從嚴打擊。2.屬地鄉鎮、市防控辦接報後要進行實地查證,經查證屬實且屬於鄉鎮和市防控辦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的,可根據獎勵辦法予以獎勵。獎勵資金由屬地鄉鎮、市防控辦按照接收舉報單位劃分先行負責落實,事後各獎勵落實單位將獎勵資金相關資料報市財政後,由市財政統壹撥付。3.同壹線索,兩人及兩人以上提供有效線索的,只獎勵首位線索提供者。壹人向多個鄉鎮舉報同壹對象的,由被舉報人所在鄉鎮負責核實確認,不重復給予獎勵。4.線索涉及的當事人及其家屬主動提供信息線索是應盡的防疫義務,不納入獎勵範圍,亦不得以此為由申請獎勵。5.對舉報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對泄漏舉報人信息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6.其他未盡事宜,由市防控辦負責解釋說明。
四、整改閉環
各鄉鎮、市防控辦在查實舉報線索的同時,必須第壹時間對問題進行整改閉環。
五、施行時間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舉報終止期限由市防控辦另行通告。
希望廣大市民繼續保持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加強自我防護,戴口罩,少出門、少聚集,並肩戰“疫”,***同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