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外用藥責任險作用如下:
1、醫保外用藥責任險可以由車主自願進行投保,如果認為自己有相關需求的話,可以考慮投保,也能在出險後為自己減輕壹部分的經濟賠償壓力;
2、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的過程中,發生主險保險事故,對於被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法律(不含港澳臺地區法律)應對第三者或車上人員承擔的醫療費用,保險人對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同類醫療費用標準的部分負責賠償;
3、醫保外用藥責任險有必要買,醫保外用藥責任險主要可以保障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方受到傷害產生醫療費用時,第三者責任險所不能賠的醫療費用,可以用醫保外用藥責任險來進行賠償;
4、第三者責任險中的醫療費用保障只能夠保社保內合理且必要的費用,使用了社保外用藥的話,是無法報銷的,只能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要知道社保外用藥往往都是比較貴的,有時候壹針就要幾萬元,所以買壹份醫保外用藥責任險是很有必要的。
綜上所述,醫保外用藥責任險切實維護醫患雙方符合的法律權益,構建和諧醫患關系,醫療責任保險是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醫療機構經濟賠償責任的保險,利用保險手段建立第三方途徑和渠道解決醫療責任賠償問題,有利於患者及時獲得經濟賠償,更好地確定醫患雙方在醫療糾紛中的權利和義務,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壹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管理服務的需要,可以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醫療機構應當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療服務。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