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30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管所申請換證: (壹)機動車駕駛證記載的駕駛人信息在車管所轄區內發生變更的;(2)機動車駕駛證損毀得面目全非的。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
第六十壹條機動車駕駛人身體狀況發生變化,不符合駕駛證條件,但符合其他駕駛證條件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部門申請減發駕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者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機動車駕駛人身體狀況發生變化,不符合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或者具有第十三條規定情形之壹,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30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申請註銷。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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