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開藥店所需材料:
1.藥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準證明文件;
3.擬辦企業組織機構情況;
4.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局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二、開藥店需要具備的條件: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
2.具有與所經營的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3.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
4.具有保證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五十二條 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壹)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師或者其他藥學技術人員;
(二)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
(三)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有保證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並符合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制定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