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七天無理由商品沒發貨能退貨嗎 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沒有發貨的,由於貨沒有到,所以是無法退貨的,但消費者可以要求退款。 《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壹)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懲罰性賠償是怎麽規定的 1、懲罰性賠償是源於英美法的壹項民事損害賠償制度。我國1993年頒布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首次引入懲罰性賠償,自此以後,在《民法典》(生效)、《食品安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部分司法解釋中,均醒目地規定了懲罰性賠償條款。 2、2013年,我國修改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進壹步延續和強化了懲罰性賠償制度,將賠償金額由原來“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壹倍提高至三倍,並特別規定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計算。自懲罰性賠償制度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確立以來,在審判實務中陸續出現了諸多爭議與問題,理論界和實務界對於該制度的理解與適用壹直存在很大爭議。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沒有發貨的,由於貨沒有到,所以是無法退貨的,但消費者可以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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