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費用如果在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等範圍內,醫保會報銷;如果不在上述範圍內的,則相關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支付,醫保不予報銷。
在進行癌癥的化療治療時,所用的常規藥物和基礎藥物大多數都是在醫療保險的範圍內,患者在使用藥物化療後是能夠報銷的,但可能有非常少數的進口用於化療的藥物不在醫療保險範圍內,需要患者自己負擔費用,不能報銷。
根據不同的醫保類型和報銷比例,決定了化療藥物的報銷需要,將因醫療保險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