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食品生產需要哪些證件
1、食品生產許可證; 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以下資料 (1)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在辦證窗口領取並填寫; (2)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證及業主或負責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3)生產經營場所平面圖; (4)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合格證明; (5)新建、改建、擴建預防性衛生審核材料;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營業執照; 3、如涉及汙染排放還需到環保部門辦理環保許可證; 4、從業人員健康證明; 5、衛生許可證; 6、稅務登記證。二、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決定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要核實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生產許可現場核查時,應當按照食品生產工藝等要求,核查試制食品的檢驗報告。在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現場核查時,根據食品添加劑品種特點,核查試制食品添加劑檢驗報告、復配食品添加劑成分。 現場核查應當符合核查人員的要求。核查人員不得少於 2 人。核查人員應當出示有效證件,填寫食品生產許可現場核查表,制作現場核查記錄,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由核查人員和申請人在核查表和記錄上簽字或者蓋章。申請人拒絕簽字或者蓋章的,核查人員應當註明情況。 申請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的,在產品註冊現場核查後,可以不再進行現場核查。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委托下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請進行現場核查。 核查人員應當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生產現場的現場核查。 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申請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等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準予生產許可的決定,並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食品生產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符合條件的,由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頒發食品生產許可證,並標註食品添加劑名稱。 食品生產許可證自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頒發,有效期五年。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為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涉及公眾**** 利益的重大事項,需要舉行聽證的,應當向社會公告並舉行聽證。 食品生產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重大利益的,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時,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要求舉行聽證。 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聽證。聽證期限不計算在行政許可審查期限內。三、食品生產許可申請受理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先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資質。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上的申請人為主體。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按照以下食品類別提出申請:糧食加工品、食用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幹、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炒咖啡制品、食糖及其他制品。焙炒咖啡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澱粉及澱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以及其他食品。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需要調整食品類別。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與生產食品的品種、數量、食品原料以及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相適應,保持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滌、采光、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和廢水處理、垃圾廢棄物存放等設備或者設施;保健食品生產過程具有原料提取、凈化等前處理工序,需要有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布局的設備和工藝流程,防止與待加工食品直接接觸的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質、不潔物質。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壹)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邊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平面布局圖、工藝設備布局圖以及生產食品工藝流程圖; (四)食品生產設備、設施清單; (五)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申請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許可的,還應當提交生產食品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和相關登記備案文件。 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應當具備與生產食品添加劑品種相適應的場所、生產設備或者設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制度。 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壹)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邊環境圖和生產加工各功能區布局平面圖; (四)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邊環境圖;(五)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場所情況;(四)食品添加劑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及布局情況;(五)食品添加劑安全自查、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等保證食品添加劑安全的規定。 申請人應當如實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並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或者蓋章。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出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壹)申請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即時不予受理。 (二)申請事項不屬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職權範圍的,應當立即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 (三)申請材料存在錯誤可以當場更正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在更正處由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註明更正日期。 (四)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的,應當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材料並出具申請材料收訖證明。逾期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應當受理食品生產許可申請。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請人的申請決定予以受理的,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以上就是我給大家帶來的食品生產需要什麽證件全部內容。食品生產許可是需要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的,所以要多加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