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行條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自治範圍內,根據當地民族的特點,針對某壹方面的具體問題而制定的法規。
單行條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在自治範圍內,根據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就某壹具體事項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權主要是制定和變更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權力。單行條例都是和自治條例壹起說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是反映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特殊情況,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發展各項相關事業的自治權,從地方特殊情況出發實施憲法和法律的主要的、特別重要的法律形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可以作為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依據。自治條例是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有關法律賦予的職權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根據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特點。通常規定本地區實行區域自治的基本組織原則、機構設置、自治機關的職權、工作制度等重大問題。它是民族自治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綜合性基本依據和活動準則。自治區的自治條例經NPC常務委員會批準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後生效,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壹百壹十六條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NPC常務委員會批準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後生效,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