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需提交的材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產品標準;
3、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處理程序:
1,生產企業申請並領取申請表;
2、質量監督行政部門的審查材料;
3.樣品應由法定質量檢驗機構取樣檢驗;
4、報局領導審批。
承諾時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核;審查申報材料後,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抽樣檢驗;
收到檢驗報告後,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認證工作。
擴展數據:
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主要職能包括:
1,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方針、政策,統壹管理、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2.負責《計量法》、《標準化法》、《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配套法規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
3、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實施國家“質量振興計劃”,研究制定本市質量發展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實施精品品牌戰略
4、負責產品質量監督。組織實施省質監局部署的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制定並組織實施省質監局批準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調解處理質量糾紛。
5、標準化工作的統壹管理。宣傳和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業標準化及其示範區的實施;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
6、統壹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保證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壹和量值的準確可靠;組織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量值傳遞;查處生產流通領域的計量違法行為,組織計量仲裁和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7.負責宣傳貫徹GB/T19000-ISO9000系列標準,積極推進質量認證工作,根據省質監局的部署,監督質量認證中介機構的行為和認證標誌的使用。
8.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9.負責棉花等纖維的質量監管,依法查處收購、加工、銷售和儲存中的違法行為。
10,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依法組織查處產品質量、標準和計量違法行為。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受理工商部門移交的流通領域發現的生產環節引發的產品質量問題,並依法組織調查。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承擔市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本市“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權的市場專項整治任務。
11.承擔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中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實施相關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安全市場準入制度,查處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12.承辦國務院、國家質檢總局或地方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3.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
參考資料:
產品質量檢驗證書-濮陽市人民政府
百度百科-質量技術監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