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比例:
1、三類收費價格醫療機構及以下:在職職工60%,退休職工65%;
2、二類收費價格醫療機構:在職職工55%,退休職工60%;
3、二類收費價格醫療機構:在職職工50%,退休職工55%。
不予報銷的情況:需要註意的是,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城鄉居民醫保不予報銷:1、在太原市非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急診除外);2、不符合山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範圍標準的醫療費用;3、未按規定期限結算的住院醫療費用;4、私自塗改處方或自行開方索取的藥品費用;5、在國外或港、澳及臺灣地區發生的醫療費用;6、因違法犯罪、打架、鬥毆、酗酒、自殘、自殺、吸毒以及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發生的醫療費用;7、按照國家和省規定應當由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
綜上所述:2023年太原職工醫保報銷範圍,社會醫療保險為向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