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顏色識別不同,紅色標識OTC為A類OTC,綠色標識OTC為B類OTC;
2.銷售渠道不壹樣。甲類藥品只能在藥店銷售,而乙類藥品的銷售渠道很多,不僅可以在藥店銷售,還可以在藥監部門批準的特定商業性質的店鋪銷售。
3.報銷比例不同,甲類藥品可以按照100%的報銷比例進行報銷,而乙類藥品需要參保人先支付30%的費用,然後再按比例報銷剩余70%的費用;
4、價格水平不同,甲類藥品統壹配方,其價格低於同類藥品。乙類藥品價格雖然統壹制定,但在局部地區可以適當調整,高於同類藥品中的甲類藥品。
醫療保險甲、乙類報銷比例:
1,第壹類A,可全部進入醫保報銷範圍,按醫保報銷比例;
2、二乙類,使用此類藥物需要個人按照壹定比例承擔部分費用,其余部分進入醫保報銷範圍,按照醫保比例報銷;
3、第三類C,這部分藥不報銷,全部由個人承擔。因此,對於甲類藥品,除必須扣除的項目外,其他均按100%報銷;乙類藥品只有70%-80%報銷,自費藥品需要自己全額承擔。
綜上所述,醫保A類和B類的區別在於顏色識別、銷售渠道、報銷比例、價格水平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