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醫保基金監管“兩試點壹示範”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19〕17號)精神,我省被國家醫保局列為首批2個醫保基金監管創新試點省份之壹,我局於2019年10月下發了《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福建省醫保基金監管方式創新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閩醫保〔2019〕76號),其中推進醫療保障領域信用管理是壹項重要內容。2019年11月國家醫保局下發了《關於進壹步做好醫保基金監管信用體系建設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醫保監管函〔2019〕53號),要求試點地區盡快推動開展醫保領域信用體系建設。
二、起草過程及征求意見情況
根據《福建省醫保基金監管方式創新試點實施方案》工作要求和時序進度安排,稽查處從2019年12月起牽頭起草了《福建省醫療保障領域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我處先後三次征求省局各處室、各設區市醫保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和省醫保中心、藥采中心、電子結算中心意見,基本上達成***識。3月6日至13日,按照要求向省發改委、財政廳、衛健委、民政廳、市場監管局、藥監局等單位征求意見,並在省醫療保障局網站上掛網,公開對社會征求意見。***收到省直單位17條意見並基本采納,社會各界無意見。4月17日,省局局務會議原則通過了《暫行辦法》。
三、《暫行辦法》的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由主體部分和附件兩部分組成。
(壹)主體部分由八章48條組成。壹是總則部分。***9條內容,主要包括起草依據、適用原則、信用主體分類、信用管理等。二是信息歸集部分。***10條內容,主要包括信息歸集原則、內容、主體、方式、期限和信用分數、評價原則、信用生成、異議處理、結果查詢等。三是信用獎懲部分。***6條內容,主要包括信用激勵獎懲原則、信用***享、信用披露、舉報獎勵、信用修復等。四是定點醫療機構信用評價部分。***8條內容,主要包括定點醫療機構評分原則、扣分方式、信用管理、級別認定等。五是定點零售藥店信用評價部分。***3條內容,主要包括定點零售藥店評分原則、信用管理、級別認定等。六是藥品(醫用耗材)生產流通企業信用評價部分。***4條內容,主要包括藥品(醫用耗材)生產配送企業信用評價原則、信用管理、除外內容等。七是人員類信用主體管理。***6條內容,主要包括醫保服務人員、參保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八是附則部分。***2條內容,主要是《暫行辦法》解釋權和實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