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類地區:147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5元);
2.二類地區:1.4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
3.三類地區:137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4.4元);
4.四類地區:13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3.9元)。
甘肅省人民政府
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甘[2065 438+05]34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駐甘單位:
根據《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暫行規定》,2065438+2005年3月30日省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決定調整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現將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通知如下:
壹類地區:147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5元);
二類地區:14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
三類地區:137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4.4元);
四類地區:13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3.9元)。
以上調整自2015年4月1日起執行。
附:甘肅省四類地區詳細劃分
2015四月1
附件甘肅省四類地區壹覽表
ⅰ類地區(11縣市):城關區、七裏河區、安寧區、西固區、紅古區、蘭州新區、嘉峪關市、金川區、肅州區、玉門市、敦煌市。
二類地區(12縣市):永登縣、榆中縣、臯蘭縣、白銀區、平川區、崆峒區、合作市、金塔縣、瓜州縣、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永昌縣。
三類地區(24個縣市):秦州區、麥積區、甘州區、涼州區、武都區、西峰區、安定區、臨夏市、會寧縣、靖遠縣、景泰縣、涇川縣、靈臺縣、崇信縣、華亭縣、莊浪縣、靜寧縣、夏河縣、瑪曲縣。
四類地區(41縣市):清水縣、秦安縣、甘谷縣、巫山縣、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臨澤縣、高臺縣、山丹縣、民樂縣、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古浪縣、民勤縣、天祝藏族自治縣、文縣、成縣、康縣、西和縣、肅南縣。通渭縣、隴西縣、威遠縣、臨洮縣、張喜安縣、岷縣、臨夏縣、永靖縣、和政縣、廣河縣、康樂縣、東鄉族自治縣、積石山保安族東鄉族撒拉族自治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