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通告全文:
壹、初步調查情況。經初步調查,有51家企業在69種保健酒、配制酒中非法添加西地那非(俗稱 "偉哥 "的藥物成分)等化學物質,並在產品名稱、標識、標簽上明示或暗示壯陽、性保健等功能。
(壹)初步調查,違法添加西地那非的企業15家,產品分別為27種:
山西省曲沃縣山西吉利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窩國健酒1種產品;
吉林省伊通滿族自治縣吉林玉田鹿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鞭酒1種產品;
吉林省伊通滿族自治縣吉林玉田鹿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鞭酒1種產品;
吉林省伊通滿族自治縣吉林玉田鹿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鞭酒1種產品。
吉林省伊通滿族自治縣玉田鹿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鞭酒、鹿尾鞭酒、鹿心血酒、鹿尾鞭酒;
長春市鑫輝鹿業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鹿鞭酒;
煙臺鑫達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神力源保健酒、鑫達神力源酒2種產品;
煙臺華海葡萄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華海葡萄酒;
長春市鑫輝鹿業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鑫輝鹿鞭酒;
長春市鑫輝鹿業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鑫輝鹿鞭酒。開封三九神功保健酒廠生產的峰決酒、峰決商務保健酒、中原瑪咖動力酒3種產品;
河南省汝陽縣杜康泉酒廠生產的瑪咖雙田酒1種產品;
大冶市金谷香酒廠生產的 "中國孟虎酒 "1種;
湖北宏業實業總公司地下黑窩點生產的 "湖北宏業實業總公司酒 "1種。天命牌雄風王保健酒1種;
桂林市三洋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莊天王酒1種;
瀘州金宇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苗山狼露酒;
四川古本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四川古本酒;
瀘州金宇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瀘州金宇酒。
初步查明,5家企業的7種產品中非法添加了他達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雷地那非(均為與西地那非相似的化學物質),分別是
遼寧桓仁五五奴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 "地春酒"、"陽春酒 "2個產品;
長春九鹿鹿業有限公司生產的 "鹿鞭酒 "1個產品。
河南省汝陽縣杜康泉酒廠生產的 "杞菊雄風 "牌植物配制酒1個產品;
河南天健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 "皇家貢酒 "1個產品;
四川東升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 "古禦堂營養酒"、"古禦堂冬蟲夏草營養酒 "2個產品;
四川省綿陽市綿竹市綿竹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 "綿竹酒 "1個產品。
(二)對涉嫌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的27個產品進行立案調查,涉及標示企業25家,分別是:
長春君匯鹿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鹿寶神液酒2個產品、鹿鞭神液酒2個產品。
長春鹿鄉鹿茸酒廠生產的鹿鞭酒1個產品;
吉林撫松龍源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蛾禦草、鹿鞭神液酒2個產品。吉林省撫松縣龍源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蛾禦草(三鞭酒)1個產品;
通化市華特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納魯隱士健身酒、三鞭酒2個產品;
吉林省龍宇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鹿仙酒1個產品;
吉林省綠色人家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鹿仙酒1個產品。
吉林省龍宇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鹿仙酒1個產品;
黑龍江省吉林綠色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鹿仙酒1個產品;
黑龍江省黃氏滋補酒廠生產的黃氏滋補酒;
虎林森源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鞭酒1個產品;
黑龍江省吉林綠色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鞭酒1個產品。
青州市華威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巴鎮營養酒;
青州市華威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張仲景貢酒;
青州市華威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張仲景貢酒。
三九企業集團蘭考地久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蘭考地久酒;
君和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君和酒。
湖南鼎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君領天下酒。1個產品;
永州市澤嶺永貴異蛇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異蛇鞭酒,1個產品;
湖南省汨羅市汨羅春酒業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君領珍寶保健酒,1個產品;
湖南省汨羅市汨羅春酒業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君領珍寶保健酒,1個產品、
貴州省惠水縣好花紅酒廠生產的西門神酒;
雲南省開遠市果酒廠生產的雄風露酒。
吉林長雙鹿特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1種產品不倒翁(鹿寶補酒)、吉林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2種產品不倒翁(鹿寶補酒)、吉林長雙鹿特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1種產品不倒翁(鹿寶補酒)、吉林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2種產品不倒翁(鹿寶補酒)、吉林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2種產品不倒翁(鹿寶補酒)。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匯總企業停產、封存、召回情況,於8月15日前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在保健酒、配制酒中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學物質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壹款 "禁止生產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 "的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定禁止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12 號)規定,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述企業中,已有19家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所有保健酒、配制酒經營者應對其銷售的產品進行全面自查,發現上述產品立即全部停止經營,下架封存,並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對繼續經營的,將依法嚴肅處理。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本行政區域內下架封存(包括產品名稱、數量、標稱生產企業等)情況匯總後,於8月15日前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四、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所有保健酒、配制酒生產企業均要開展自查。凡違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學物質的,要立即停止生產,當場封存產品,召回已售產品,並於8月15日前向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違法產品名稱、批次、數量和流向等情況。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匯總後,於9月10日前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五、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立即組織開展保健酒、配制酒生產經營專項監督檢查,發現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學物質的,要依法嚴厲查處;對正在辦理的案件要加快偵辦,徹查非法生產和非法添加化學物質的源頭,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醒廣大消費者不要購買和飲用本通告公布的相關產品,發現非法添加線索,可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12331熱線投訴舉報。經核查屬實的,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特此通告。
轉自人民網
根據妳說的看什麽地方什麽企業生產的看。不壹定不上榜就是合格,喝保健酒要選擇正規品牌,這樣對得起自己的身體。
看看通過了沒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