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醫療機構需提供的校驗材料:
1、《醫療機構校驗申請書》;
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
3、醫療機構年度工作報告,包括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處理、醫療廣告發布、綜合安全管理等;
4、醫療機構房屋產權證明或者房屋使用證明;
5、資信證明或資產評估報告;
6、科室醫護人員名單以及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
7、特殊醫療技術項目審批及工作開展情況;
8、消防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和環保部門出具的汙水終末質量檢測報告;
9、醫療廢物處理情況;
10、醫院評審合格文件;
11、衛生行政部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校驗現場審驗主要內容:
1、按照《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全院對醫療機構的床位、工作人員花名冊、醫療技術人員註冊手續、全院聘用人員勞動合同、醫護人員防護設施、醫療設備、建築面積、註冊資金、診療科目、醫院規章制度、醫院發展規劃、醫院工作年計劃、醫院培訓計劃、職工再教育情況、職工培訓證件等;急救急診規章制度、急救藥品及急救設備如:氧氣心電圖機、急救流程、急救藥品明細、每周查對記錄;
院感院感管理制度及職責、院感委員會的職責、院感質控標準及控制情況、活動內容、學習內容、院感工作年計劃、季度計劃、院感培訓計劃方案及實施記錄、院感學習計劃、院感再教育培訓證明、壹次性物品進貨手續、抗菌藥物管理情況及應用情況、物品消毒滅菌、醫院感染流行和爆發的機制與措施、控制制度、報告制度、醫務人員職業防護、衛生防護培訓情況、手衛生制度、手衛生培訓、手衛生執行情況、汙水設備、紫外線登記本、手消毒噴劑、消毒片、壹次性物品登記本、醫療廢物登記本等;醫療先運行及出院病歷、書寫要求、病歷診斷依據、醫療年度工作計劃、學習計劃、培訓計劃、核心制度及執行情況、業務學習本、醫療質控情況、醫療委員會、差錯事故制度、流程、住院及門診中西藥處方、門診病人登記本、出入院登記本等;護理護理核心制度、年工作計劃、季度工作計劃、學習計劃、培訓計劃、業務學習本、護理查房記錄、護理質控組職責及質控情況、公休座談會、護士學習考試記錄、操作考試記錄、護士資質及註冊情況、交班本、前三月護士排班表、聘用護士畢業證、個人學習記錄本等;藥房藥品進貨手續及途經、進貨登記本、處方點評記錄、藥劑師資質及註冊、藥事委員會的職責及活動記錄、藥房盤點表、藥劑科規章制度、中藥飲片應用情況、中藥進貨途徑;放射科各項規章制度、人員資質、個人防護情況及檢測、體檢表、放射科許可證等進行審核。
2、審查醫護人員執業資格和執業註冊情況。嚴格執行衛生部《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
,嚴禁聘用非衛技人員開展醫療活動。
3、審查醫療廢物處理情況。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醫療機構汙水處理、醫療廢物處理等情況及有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4、審查醫療機構醫療安全、藥品安全(特別是毒麻精放藥品)、設備安全以及綜合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5、審查醫療機構發布醫療廣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