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勵企業執行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條件: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 實質性經營 符合這兩點即可
2.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三大產業境外投資免稅政策
條件:境外分支機構 子公司持股比例超過20%,在被投資國(地區)的法定企業所得稅稅率不低於5%的ODI正式對外投資
3.符合條件的資本性支出,實行壹次性稅前扣除或加速折舊政策
4.符合條件的資本支出、壹次性稅前扣除或加速折舊和攤銷政策
條件: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壹次性扣除(不超過500萬元)、加速折舊/攤銷(超過500萬元) 符合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單位價值500萬元標準的不包括房屋、建築物
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高端緊缺人才可享受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予以免征的優惠政策
條件:1:1.在海南自貿港工作且壹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貿港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須含當年12月當月),並與在海南自貿港註冊並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等勞動關系證明。
2.緊缺人才應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產業緊缺人才目錄範圍。
3.高端人才需經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認定或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納稅年度收入3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進口稅收優惠
1.進口自用生產設備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2.進口汽車、遊艇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3.進口原材料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4.對原產於海南或含進料加工增值30%以上的貨物進入內地免征進口關稅
條件:不屬於負面清單的自用生產設備、作業設備、原輔材料可在進口環節免征進口關稅,上述材料轉銷內地除需補繳進口關稅外,目前基本不出島或直接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