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各參保單位每月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到賬時間各有不同,因此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每月的醫保費劃入的時間也會不同。如果出現醫保個人賬戶未到賬的情況,參保人員可與其所在單位聯系,確認是否已進行醫保繳費並到賬。
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如下:
1、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
2、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3、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壹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醫藥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急診結算程序如下: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1)護士可以考藥師!
不會吧!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頒發的《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等衛生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任偉發[2006 54 38+0]654 38+064號)中報名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藥學:報名參加初級藥師/藥師/主管藥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醫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