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區的起付標準和年度報銷額度不同。壹般地區上限在每年3000元左右。具體報銷金額請咨詢當地醫保中心。並不是所有的高血壓患者都能享受到高血壓門診的慢性病政策。因為是醫保部門支付,所以必須有社保人員、單位或個人參加。
高血壓醫保補貼標準是多少?
壹級補助標準不變,為1000元。
第二類從1600元增加到2000元。
第三類由2400元提高到3000元。高血壓患者的疾病壹旦達到住院標準,還可以享受高血壓醫院的住院補助辦法。高血壓患者達到ⅲ級高血壓,並有心腦血管、視網膜並發癥的,還可以申請高血壓重癥醫療補助。
高血壓醫療保險補貼的範圍如下:
1.高血壓是壹種慢性病,需要長期用藥控制。因此,國家已將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等納入其中。參加慢性病醫療保險,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
2.申請高血壓慢性病醫保,要去三級以上醫院掛心血管科做相關檢查。確診高血壓後,醫生會開具高血壓的病歷證明,開壹個月的降壓藥。妳拿到證明後,可以到醫保局或者醫保局掛靠的相關銀行辦理手續。拿到醫保卡後,選擇三甲以上的大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辦理,可以享受每月降壓藥補貼和每月門診費用加住院報銷。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和急診、搶救醫療費用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