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和鎧甲是傳統的冷兵器,火槍已經算是新式武器了。
韋小寶的故事發生在康熙年間。康熙生於1662年,16歲除掉鰲拜,18歲廢藩,也就是1673年。韋小寶的火槍是吳三桂送給他的,也就是在廢藩之前。吳三桂說,短管火槍是羅剎國贈送給他的。
韋小寶在得到這兩支火槍時說,火槍威力巨大,任何武林高手都不在話下。所以,從力量的角度來看,火槍的力量是相當強大的。否則,吳三桂也不會十分看重它。
韋小寶的火槍是燧發槍羅剎國值錢的就是當時的俄羅斯。這種火槍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燧發槍。
燧發槍發明於16世紀中後期的歐洲,大約在1600年左右。當時的技術進步速度很慢。到 1610 年左右,燧發槍在歐洲也未被視為常用武器。
羅剎國的科技發展比歐洲要落後壹些,所以到了1670年左右,韋小寶得到的燧發槍在當時算是比較先進的武器了。
而到了明末清初,軍隊已經開始使用火器,紅衣大炮也早已裝備軍隊。與這些火器相比,火槍顯然要精良得多,使用起來也更加方便。
武器再好,也要看是誰在用韋小寶不會武功,他的匕首和火器出其不意地給敵人致命壹擊,而且都是近身肉搏,很多時候還是處於扮豬吃老虎的狀態。
火器可以壹槍斃命,箭也壹樣可以。但韋小寶既無武功,又無準頭,在壹定距離內攻擊敵人,基本上沒有勝算--打不到人。
所以,從這個角度看,韋小寶的火槍沒有傳說中那麽厲害也是有道理的。但火槍本身,還是很先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