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訪問的報銷程序
1.攜帶患者身份證、兩張壹寸彩色照片、新農合證到縣合管辦辦理轉診、備案手續。
2.攜帶患者身份證、新農合證明、轉診備案手續到轉診醫院就醫,辦理新農合住院手續。
3、出院後,憑患者身份證(或戶口本)、新農合證、病歷復印件、住院結算單(有的以發票形式)、住院費用清單、轉診備案手續到合管辦報銷。
異地醫保報銷條件:
1.已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的參保人員,因異地就醫在異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提前支付現金。
2.省級參保人員經備案後同意轉到北京、上海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采取現金支付方式。
需要準備材料到社保局報銷。
報銷時,您必須攜帶以下信息:
1,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化驗結果報告等原始醫療資料;
4.財政稅務統壹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原始收據;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的處方付款原件;
6.定點藥店:統壹發票原件和電腦打印的應稅商品銷售清單;
7.如果是代辦,需要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攜帶以上所有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可即時辦理。申請報銷門診醫療費用時,申請人應先扣除劃撥到本社保年度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金額,再核定應報銷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