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反洗錢,是指為防範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本法規定采取相關措施的行為。
擴展數據:
常用的洗錢方法:
1,現金走私。很多國家沒有現金交易報告制度,因此通過走私將犯罪所得帶入此類國家,然後存入銀行,是洗錢的重要方式,這也是各國嚴格限制攜帶現金出入境的重要原因之壹。?
2.將大量現金分散到銀行,積累存款。這種方法也叫化整為零,就是把大筆的錢分散成小筆存款,以避免被懷疑。壹些國家建立了嚴格的現金交易報告制度,銀行必須向反洗錢情報部門報告超過限額的現金交易。因此,洗錢者經常將大量現金拆分成低於申報標準的金額,存入銀行以逃避監管。?
3.使用現金密集型產業。越來越多的洗錢者利用現金密集型行業洗錢。他們打著賭場、娛樂場所、酒吧、金銀首飾店的幌子,通過虛假交易,將犯罪所得申報為經營的合法收入。?
4.直接購買各種動產或不動產。直接購買不動產、高價值交通工具、古董、藝術品和各種金融證券等。,然後在轉賣期間存入銀行的現金,逐漸演變成合法的貨幣資金。?
5.利用證券業和保險業洗錢、無記名債券或期貨。由於證券行業交易資金量巨大,金融工具和交易的種類和復雜性,以及全球資本市場的形成,為洗錢提供了最好的掩護,許多洗錢犯罪都是通過包括股票、債券和期貨在內的證券交易形式進行的。也有很多洗錢者在保險市場購買高額保險,然後以退保或退保的形式將保費返還給犯罪分子,以掩蓋犯罪收入的真實來源。?
6.利用離岸金融中心、銀行保密天堂等國家和地區對個人資產的過度安全措施。在壹些國家和地區,要麽允許成立匿名公司,要麽對個人資產有過度的保密措施,這使得犯罪收入進入這些地區後很容易隱藏其真實來源。?
7.發展明顯不公平的進出口貿易,甚至註冊皮包公司進行虛擬交易。通過進行壹些與目標極不相稱的進出口貿易,或者利用皮包公司偽造的經營業績,將犯罪所得轉化為合法經營所得,也是犯罪分子實現洗錢目的的常用手段。
8.先魚後洗。有些貪官在任上想盡辦法賺錢,賺到錢就開企業,開公司。這種洗錢方式有壹個特點,就是他們出海後壹般不會嗆水。他們不同於壹些害怕暴露自己財富的私人老板。不管是經營企業、炒股還是期貨,不管實際上是賺了還是虧了,他們壹般都會大肆宣傳自己的“巨富”,生怕別人不知道自己賺了錢,因為他們想為自己的黑錢找壹個“說法”。?
9.邊釣魚邊洗。親戚自己做生意是常有的事。貪官利用手中權力拼命賺錢,親戚下海開娛樂場所、飯店、辦企業。如果不是很熟悉貪官,就不可能知道貪官和其親屬的關系,這樣洗錢更容易,犯罪的可能性更小。?
10,連釣帶洗。別人的公司在掌權。政府官員或國企老總成立私企,卻由別人代理。企業表面上歸別人所有,但權力在自己手裏。這樣不僅可以通過經濟往來把黑錢轉到自己企業的賬戶上,還可以通過正常的納稅操作再賺壹筆。?
11,國外轉賬。目前最常見的洗錢方式是轉移黑錢,或者把非法的錢收集到國外洗壹洗。壹種方式是非貿易。有的領導幹部把子女送到國外,通過交教育費、保險費、傭金等方式購買外匯,再匯往國外。另壹種方式是貿易,它誇大進口,低估出口。
12,賄賂金融高官將黑錢匯往國外。壹般來說,販毒犯罪集團賄賂金融高官,放松資金結算的審查和管理,將黑錢轉移出境。比如2001,香港廉政公署搗毀了香港最大的跨境洗錢集團,洗錢金額高達500億港元。
13,利用合法金融體系洗錢。犯罪分子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洗錢。特別是壹些犯罪嫌疑人使用假身份證在銀行開立多個賬戶,用於轉移和隱藏非法所得及其收益。?
14,利用互聯網洗錢。犯罪分子利用網上銀行轉移非法資金,有些人甚至通過網上賭博來洗錢。
15,通過投資洗錢。犯罪分子通過投資酒店、成立公司、購買商品房、投資房地產等方式洗錢。有些人甚至在國外成立公司,為他們的犯罪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
16,利用進出口貿易洗錢。犯罪嫌疑人通過虛報進出口價格或偽造相關貿易文件跨境轉移非法資金。?
17、旅行支票:海關會對通關人員攜帶的現金進行申報,未申報者若超限將被沒收,但旅行支票金額沒有限制。關鍵的壹點是,它們會在沒有背書的情況下被轉讓給第三方,因為這些支票會在銀行兌現,最終會回到原來的出票人手中。?
18.賭場間接兌換代幣:在賭場兌換代幣,然後將代幣直接交付給洗錢的受益人。然後他會把代幣換回現金(壹般是5%左右的手續費),他就可以在外面的賭場聲稱贏了。這樣可以避免直接通過紙幣上的號碼追查洗錢的受益人。它經常在專業賭場使用,在那裏代幣可以在不同國家兌換回現金。?
19,古董首飾或貴重收藏品,高價中年精品利用低買高賣的假生意,以合法的方式把錢洗到目的地賬戶。這種方法也常用於受賄;或者購買有價值的古董首飾或收藏品,然後謊稱自己的收藏品在市場上出售。壹般他們會購買文物、郵票或者歷史悠久的著名樂器等沒有標記的物品。或者私下購買壹批名車、中世紀私人飛機、珠寶品牌等高價值的東西轉賣。?
20.基金會:無良政客成立基金會,虛假捐贈給基金會,誘騙企業捐款,然後掏空。企業或財團利用對自己能控制的基金會的虛假捐贈,將錢從左手移到右手,以逃避所得稅。政客或企業以救災為名籌款,但籌到的錢卻被私自挪用或以各種名義從私人賬戶中截留。在跨國洗錢活動中,不同地方的不同慈善機構名下的資金互相換錢。?
21.多次跨境匯款,結清舊賬:使用匯款的相關單據在保管期限上存在漏洞。?直接跨境辦理:通過專機或具有海關免稅地位的國家直接將錢轉移到國外,通常以65,438+000美元鈔票的形式運輸。?
22.人頭賬戶:我怕人家去銀行聲稱我的存折和ATM卡和印章丟了。我就去辦新存折和ATM卡,換印鑒去偷。所以通常用於在國外開戶,而負責人本身並不知道。?
23.外幣活期存款賬戶:以多筆小額存款的形式存入,然後在國外收取外幣。俗稱“螞蟻搬磚”,常與“人頭帳”連用。?
24.跨境交易:常見於沒有實物的行業。利用偽造交易金額的方法,先把錢以合法的方式匯到國外券商的賬戶,再通過國外的賬戶把錢分掉,以區分原來的交易金額、券商的傭金和原來要洗出來的錢。
25、地下匯款:常見於銷售珠寶、金飾的無良銀樓。除了非法兌換外幣,現金甚至可以兌換成外國空白和背書支票,供客戶存入外國賬戶。?
26.跨國企業的資金調度:常見於金融業、銀行或保險業等。,而且大量的現金票據經常被運送到全國各地。例如,它以捆繩和紙箱的方式運輸。?
27.人頭投機:利用人頭購買房產,以市場價五折至三折從承包商或開發商處購買,現金支付。然後短時間內快速賣出(比如預售的房子是交房前),利潤大概在50%-100%。?
28.假貸款:它經常被用來接受賄賂或腐敗。收款人持有對方開立的日後兌現的本票或支票。即使找到這張本票或支票,也可以主張為借貸關系。風頭過了或者過了,沒有明顯的對價關系,就把本票或者支票交給第三方,或者在銀行兌現。或者被抓到貪汙的人說要還錢,但是寫了本票或者支票,只要沒兌現就不會真的還錢。?
29.假幣或假鈔:通過反復小額消費,將假鈔或假鈔轉換成硬幣的機器,或通過自動售貨機進行找零。把假幣或鈔票洗成真錢。黑手黨:購買貴重毒品,販毒,地下槍支等。把偷來的錢轉嫁給他人?
30.百貨公司的禮券:流動性強,但由於不容易兌換回現金,需要壹定的人脈,便於禮券的消化。比如轉賣給各個公司的員工福利機構,禮券作為自己公司員工的節日獎金發放。
參考資料:
洗錢(將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為)_百度百科反洗錢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