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付線標準設定為100元;
2、45歲以下的參保人年度門診報銷限額為2000元,報銷比例為50%;
3、45歲及以上的參保人年度門診報銷限額為3000元,報銷比例為50%;
4、退休人員的門診年度報銷限額為3500元,醫保報銷比例為60%。
社保的報銷政策:
1、報銷範圍:包括藥品費、診療費、檢查費等在內的合規醫療費用;
2、報銷比例:根據不同地區和社保政策,報銷比例可能有所不同;
3、報銷流程:通常需要提交相關醫療費用憑證、醫療保險卡等材料;
4、報銷限額:每年根據個人的社保繳費情況和政策規定,會有壹定的報銷封頂線;
5、特殊病種報銷:對於重大疾病或特殊病種,社保可能提供更高比例的報銷或專項資金支持。
綜上所述,門診報銷的起付線為100元,45歲以下參保人年度限額2000元、報銷比例50%,45歲及以上限額3000元、報銷比例50%,而退休人員年度限額3500元、報銷比例60%。
法律依據:
《江西省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第十條
參保居民發生的超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符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居民補充醫保按照不低於下列規定標準支付:醫療機構 支付標準壹級 90%二級 85%三級 80%轉外診 70%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