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的報銷範圍為:
居民醫保的報銷範圍:包括普通門診報銷、大病報銷和特殊門診報銷。
職工醫保的報銷範圍:分為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統籌賬戶可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特殊門診醫療費用等,個人賬戶可直接支付普通門診、定點藥店購藥的費用、住院醫療費用中的個人自付部分等。
醫保即社會醫療保險是壹項社會福利保險制度,為補償勞動者或城鄉居民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國家財政補貼,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對參保人患病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壹定比例進行報銷,給予參保人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社會醫療保險包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四)在境外就醫的。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