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寄遞物品的流程:
1、根據查詢到的電話,聯系快遞代收員告知寄件地址;
2、快遞員要把要寄的東西提前打包好,快遞面單是由快遞公司免費提供的,可以事先寫好,可以等快遞員來了再寫;
3、快遞員上門收件時要填寫快遞面單,留存寄件快遞員,以備日後查詢快遞信息。
二、寄件條件:
1、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允許進出境的限額為800元人民幣,免稅額為400元人民幣,超出部分按規定征收關稅;
2、寄自或寄往港澳臺以外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允許進出境的限額為1000元人民幣,免稅額為500元人民幣,超出部分按規定征收關稅。
2.臺灣地區進出境免稅限額為人民幣500元,超出部分按規定征收關稅。
三、進出境郵遞物品,海關對需要檢驗、鑒定、檢疫或者商檢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禁止進境物品管理規定》第三條禁止進境物品主要包括:
1、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各類物品;
2、危害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物品。各類物品的;
3、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