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復工條件
必須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復工條件
必須建立信息通報制度。讓每位員工知曉我市有關防疫規定和要求,通知返渝員工領取健康證。
必須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取得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照。
首次恢復堂食的餐飲單位,必須對其經營場所、設備設施、餐飲具等進行全面徹底的消毒和安全檢查。
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單位,必須成立單位衛生防疫組織,並在門口設置臨時隔離區。
要備足溫度計和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資。
二是就餐人員管理
就餐人員必須憑取得的綠色健康證進入店內。
進店時必須測量體溫,有發熱、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癥狀的,不準進入就餐場所,引導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並向鄉鎮指揮部或防疫部門報告。
除就餐時間外,就餐人員應全程戴口罩,不戴口罩者拒絕進店。
就餐人員進店應文明就餐,保持間距,不大聲喧嘩,不近距離敬酒,不在餐廳閑談、打牌等。
建立就餐人員追溯制度,實行預約就餐、錯峰就餐,每桌至少登記壹名就餐人員姓名和聯系方式,結賬時優先使用手機掃碼支付。
三、從業人員管理
從業人員每日實行餐飲服務時段前體溫檢測和健康登記,發現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人員要立即停止工作,引導其就近到發熱門診就診,並向鄉鎮指揮部或防疫部門報告。
加強單位內部從業人員的衛生防疫知識教育,提高其自我衛生管理能力。從業人員在準備飯前、加工生熟食品後、飯前便後、接觸廢棄物後,應用流動水和肥皂洗手。
要求所有從業人員戴口罩上崗,在服務過程中與顧客保持間隔,盡量減少與顧客的密切接觸。
加強采購人員工作行程和全體員工八小時以外的行程管理,不去或盡量不去人員容易聚集的地方。
四、經營管理
明確相關標誌。要在單位醒目位置對防控措施和顧客就餐須知進行書面公示。在門口、收銀臺等處要設置間隔1.5米的警戒線,安排專人引導人流,避免人流聚集。
規範就餐安排。禁止接待大型集體用餐,大堂、大廳就餐人數不超過可容納就餐人數的三分之壹。大堂就餐者同向而坐,圓桌就餐者對面而坐,面對面距離不小於1米。每個包間只設壹桌,顧客隔桌對坐,每桌就餐人數不得超過座位數的50%。
避免交叉感染。必須提供公筷、公勺。
及時消毒清洗。每桌顧客用餐後,應立即對相關桌椅進行消毒,10分鐘後方可安排下壹批顧客用餐。為顧客提供公共 **** 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顧客餐前洗手。
確保室內通風。定時開門、開窗,不具備良好通風條件的餐飲場所不得營業。使用壁掛式空調、立式空調機的,應定期對空調過濾網進行消毒;不得使用中央空調。
加強電梯管理。三樓以下餐飲店禁止使用公共****。對必須開放使用的電梯,要增加消毒頻次,並在電梯間張貼提示,提醒顧客戴口罩、不講話,適當限制乘坐電梯人數,減少聚集風險。
V.采購及加工管理
嚴格執行采購驗收和領用制度。做好采購驗收和臺賬登記工作,不得采購無來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嚴禁采購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及經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動物,嚴禁圈養、屠宰、生產、銷售活禽。
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的要求,規範食品加工制作流程,不同種類的食品原料分開存放、加工。烹飪過程應做到生熟分開、煮熟煮透。食品加工區應設置足夠數量的洗手設施,增加食品加工設施設備清洗頻次,確保設施設備清潔和功能正常。
加強餐廚垃圾管理。確保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完好、密閉、清潔,避免造成再次汙染。
六是落實管控和服務責任
落實主體責任。餐飲經營單位要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單位法人為疫情防控工作第壹責任人,店長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責任人。
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玉環經濟開發區要落實屬地責任,根據疫情防控實際,組織符合要求的餐飲單位有序開放,並加強疫情防控日常監督管理。
落實監管和服務責任。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管和服務指導,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快政策宣傳,引導和幫助企業更好地復工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