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業藥師註冊的條件不包括從事藥品調劑工作。
根據執業藥師註冊管理辦法,執業藥師註冊需要的條件具體如下:
(壹)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藥師崗位工作。
(四)經執業單位同意。
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予註冊:
(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到申請註冊之日不滿二年的。
(三)受過取消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處分不滿二年的。
(四)規定不宜從事執業藥師業務的其它情形的。
執業藥師的註冊證書有效期限為五年,但是持證人需要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去申請再次註冊,如果超過這壹期限還沒辦理再次註冊,那麽註冊證書就會失效。
如果考生不想進行註冊,那麽執業藥師資格證並不會失效,只不過考生需要每年去進行執業藥師的繼續教育,這樣後續想要註冊的時候才能順利,當然各地的政策可能有差別,考生可以參考當地的政策執行。
執業藥師簡介:
執業藥師(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經全國統壹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和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
執業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及藥事服務的專業人員。藥劑師負責審核醫生所處方的數種藥物中有否出現藥物相互作用,並根據病人的病歷、醫生的診斷,為病人建議最適合他們的藥物劑型、劑量。同壹時間,他們亦會教導病人服用藥物時要註意的事項和服用方法。
從事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執業藥師。國家藥監局負責對需由執業藥師擔任的崗位作出明確規定。
2021年12月起,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執業藥師在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中推行電子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