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運輸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壹、主動公開主動公開
(壹)公開範圍
市交通運輸局主動向社會公開下列信息(內容參見《目錄》):
機構設置、主要職能、領導簡介及分工、聯系方式;
法律、法規、規章(可鏈接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網站查詢)及重要規範性文件;
規劃計劃(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
統計信息(交通運輸統計信息、公報、行業發展報告、經濟運行情況等。收費項目、依據、標準);
行政許可(包括公路、水路運輸行政許可,交通建設行政許可等事項);
行政許可(包括公路、水路運輸行政許可。交通建設行政許可等事項);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公路、水運工程等設計、招投標等情況);
應急管理(應急預案、預警信息、應對情況);
監督檢查:(交通安全生產、工程質量監督、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秩序監督等情況);
行政許可(包括公路、水路運輸行政許可。
工作動態(交通政務、行業管理動態);
反腐倡廉和群團文明建設(交通黨風廉政、工青婦和行業文明建設);
人事管理(人事變動、公務員招考等);
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主要通過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公開。
(三)公開時限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2008年5月1日開始實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請獲取。我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書面申請受理機構:市交通運輸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通信地址: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龍巖市環南路閩西交通大廈龍巖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咨詢時間:周壹至周五:辦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壹)報名方式
申請人憑有效身份證件,通過以下方式報名。
1、通過互聯網直接申請。申請人登錄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直接填寫並提交電子版《龍巖市交通運輸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時間以申請信息到達服務器時間為準。
2、書面申請。申請人可從交通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或到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後,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註明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字樣。信封左下角請註明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字樣。
3、口頭申請。書面申請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填寫《申請表》。壹般不接受口頭申請。
為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其他有助於本組織確定信息載體的信息。
(3)處理申請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後,將向申請人出具收據。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如下書面答復:
1.屬於主動公開範圍或者已經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掌握該信息的機關及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4、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
5、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
6、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
7、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修改、補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應當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答復期限內。
申請流程見市交通運輸局網站公布的流程圖。
受理機構按照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如果壹份申請中包含多項獨立請求,受理機構將在全部申請處理完畢後予以答復。由於對不同申請的答復可能不同,建議申請人就不同申請分別提出申請,以提高處理效率。
(4)依申請提供信息的收費標準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將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成本費的標準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規定執行。公民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我局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舉報屬實我局將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