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偏遠的地方就有父母逼婚的情況,這女孩也才17歲,就被父母逼著嫁給22歲的同村小夥。女兒硬是要退婚就遭到父母了反對,還不讓自己女兒讀高中。遇到這種父母只能說是這個小女孩的不幸,現在農村賣女兒的現象還真的不少。在高州壹帶的農村還是發生了這種賣女兒的,彩禮5萬就把17歲的女兒嫁了。好在這個女孩小閑立場夠堅定,堅持要退婚讀書,不然她的人生就只是在家當家庭主婦了。初中才讀完就要嫁人生子,自己的人生哪裏還有自由。
01、遇到賣女兒的父母,態度要強硬現在為了彩禮而把女兒嫁出去的例子不在少數,特別是在農村,為了生計把女孩嫁給有點錢的家庭。彩禮就是5萬10萬甚至幾十萬的收,越窮的山村就要得越多。這是要壹次性買斷嗎?這種把自己女兒漫天要價的出嫁給男方,根本就不會擔心女兒在男方家受委屈的。要是我得東借西借湊夠幾十萬彩禮娶回來,肯定當成保姆用的。我是覺得作為壹個女孩,要有自己的思想,父母不能決定妳的人生,父母逼婚,自己得懂得反抗,而不是逆來順受。自己不想嫁還勉強嫁出去了,那這日子過得比誰都苦逼。態度不強硬點,妳的父母只會對妳得寸進尺。
02、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完全能無視父母的逼婚才17歲就要嫁人,先結婚後補結婚證,這個是農村經常看到的。先把孩子生下來再考慮補結婚證的事情,這可是違反了《婚姻法》的。這個大可以找父母談,談不攏直接找婦聯協助。想小閑這種父母還用學費來要挾的,完全可以找婦聯解決。不能讓父母牽著鼻子走,要按他們的意思嫁了,自己學業中斷了不說,嫁過去男方家也是被當保姆使,沒有什麽地位可言。
03、被父母當賺錢機器時,協商無果可離家出走離家出走其實是不可取,但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小閑這個情況要是婦聯沒和她父母協調好。還是固執的認為要把女兒嫁了,這種父母我是覺得要不要都無所謂了。都要把自己當成5萬塊嫁出去了,和自己離家出走有什麽區別呢?自己離家出走指不定過得更好壹點,反正他們也不會贊助學費去讀書,幹脆自己想辦法完成自己學業更好壹些。從小閑父母不讓她讀書這點就看出來,他們對這個女兒沒有多少感情,撫養成人就是為了讓她早點嫁人,為家裏提供經濟收入。不然也不會讓她初三讀完就去打工,考上了高中都瞞著自己女兒,不讓她知道。我要有這種父母,這個家早就不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