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標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頒布後,業內爭議不斷,不少從業者表示有些“困惑”。壹方面,“標示含量不超過0.1%的原料為微量成分”、“標示化妝品樣品中所有成分”等規定難以落實。另壹方面,過度追求“成分標簽”的產品也可能隨著《辦法》的出臺而減少。
“微量成分”的標註引發行業爭議
面對更換產品外包裝的問題,化妝品公司普遍“無所適從”。國家醫藥品管理局發布的辦法明確規定,化妝品配方中成分含量不超過0.1% (w/w)的,所有不超過0.1%(w/w)的成分均應標註為“其他微量成分”,不得按成分含量降序排列。
“‘微量成分’的標註在業內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因為含量小於0.1%的原料太多了,比如蝦青素、多肽、纖連蛋白等等。”廣州尊逸化妝品有限公司總工程師陳來成告訴中國商報記者,這個規定看似“業余”,企業很難執行。
這個規定的初衷是為了防止化妝品的虛假營銷。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華商報記者,壹些化妝品在營銷時會宣稱含有壹些功能性原料,但並未標明這種原料的含量。很多消費者購買產品就是為了這種原料。如果這種原料在化妝品中的實際含量很低,就構成虛假營銷,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目前“標註‘微量成分’是否會影響消費者的選擇”是化妝品企業最關心的問題。”確實有很多消費者比較關註化妝品中的某些成分,比如玻尿酸。"壹位擁有超過65438+萬粉絲的美妝博主告訴華商報記者,他在直播間賣貨的時候,也會把成分作為化妝品的宣傳賣點。如果外包裝標明“微量成分”,消費者可能會對產品功效產生質疑。來自壹家化妝品加工廠的R&D部門工作人員張然(化名)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如果這些措施得以實施,市場上幾乎所有的化妝品都將被更換。
企業落實《辦法》要求會遇到哪些困難?資深美容品牌管理專家、秦天品牌咨詢公司首席執行官譚勤告訴記者,與以前相比,企業的運作流程變得更加復雜。在產品開發初期,要把成分排列好,標簽上“微量成分”要有指南,0.1%以下的都要列出來。產品經理和業務人員也要特別專業。在開發初期,企業必須對產品打樣的要求溝通清楚,否則如果後期才提供所有組件,會浪費時間,造成反復調整和成本上升。
樣品和進口化妝品要標註成分含量。
"事實上,標簽管理法是為了執行以前頒布的包裝條例."陳來·程說:“但是細節太多,實行小包裝產品會比較麻煩。”
《辦法》規定,凈含量不超過15g或者15mL的小包裝產品,應當標註中文名稱、成分、凈含量和使用期限;有包裝盒的產品,還應在直接接觸內容物的包裝容器上標註產品的中文名稱和使用壽命。
“壹個樣品產品可能沒有手指那麽大,所以企業要標註所有成分和使用期限有些困難。”張然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對於二投型、體驗型等產品,更是難以標明上述信息。
也有進口化妝品公司覺得難。上海寶時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進口化妝品的外包裝都是英文的,廠家壹般只標註中文名稱。翻譯和標註所有成分需要大量的工作。另外,進口化妝品的壹些配方也是保密的,幾乎不可能標明所有成分。
此外,《辦法》規定,免費試用、贈送、換購的化妝品也要明碼標價。記者在淘寶平臺搜索關鍵詞“化妝品贈品和樣品”發現,從事出售贈品和樣品的店鋪有上千家,其中大部分是沒有明顯使用期限的進口化妝品。如何給這些產品貼標簽?《辦法》出臺後,還能像以前壹樣正常銷售嗎?其中壹家店的客服人員告訴記者,產品還在正常銷售,沒有收到需要更換新包裝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