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在於定義和用處不壹樣。
定義:
國藥準字:是經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頒發給生產企業的允許該企業生產該品種的批準文號,它是個性化的,每個生產企業每個生產品種都有自己獨有的批準文號。根據國家藥監局規定,自2003年6月30日後生產的藥品實施新的批準文號,格式是:國藥準字+1位拼音字母+8位數字,字母用拼音字頭表示藥品類別,數字表示批準藥品生產的部門、年份及順序號。
健字號:是06年以前國家藥監局批準的達不到藥品標準但具有壹定保健作用的食品,現在健字號已經取消批準了,現在市場上已經停止流通了,也就是說現在市場上如果有健字號的,全部都是違法的假冒產品。
作用:
對於藥品,現在國家規定統壹使用的批準文號是“國藥準字”號,即平常所說的“藥字號”。根據國家藥監局規定。
保健品的批準文號則是“衛食健字”或“國食健字()第××號”。其中2003年以前通過審批的批號是“衛食健字”,2003年以後通過審批的批號是“國食健字”。
擴展資料在現行《藥品管理法》中規定,生產藥品“需要經過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發給藥品批準文號”。所以,現在如果我們在市場上發現“X衛藥準字”等非“國藥準字”批準文號的藥品,因為已經過了國家藥監局規定的有效期,均可視為假藥。
為了保證臨床用藥安全,1999年以後,國家將過去的地方藥品標準,提升為國家藥品標準,對“X(省)衛藥準字”的格式的藥品進行清理整頓,對符合國家標準的藥品核發“國藥準字”的批準文號。
參考資料?國藥準字號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