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臭氧治療技術是利用臭氧發生器生成特定濃度的臭氧,經過壹定處理後輸出作用於患處,以達到治療疾病的目的。應滿足《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分類管理。第壹類醫療器械實行產品備案管理,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實行產品註冊管理。
法律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第四條 國家對醫療器械按照風險程度實行分類管理。
第壹類是風險程度低,實行常規管理可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
第二類是具有中度風險,需要嚴格控制管理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
第三類是具有較高風險,需要采取特別措施嚴格控制管理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
評價醫療器械風險程度,應當考慮醫療器械的預期目的、結構特征、使用方法等因素。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醫療器械的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並根據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情況,及時對醫療器械的風險變化進行分析、評價,對分類目錄進行調整。制定、調整分類目錄,應當充分聽取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以及使用單位、行業組織的意見,並參考國際醫療器械分類實踐。醫療器械分類目錄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第壹類醫療器械實行產品備案管理,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實行產品註冊管理。
第九條 第壹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和申請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壹)產品風險分析資料;
(二)產品技術要求;
(三)產品檢驗報告;
(四)臨床評價資料;
(五)產品說明書及標簽樣稿;
(六)與產品研制、生產有關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七)證明產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資料。
醫療器械註冊申請人、備案人應當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