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報銷時間壹般是孩子出生後的第二個月,最遲壹年內可以報銷。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1年以上並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的規定。
生育保險報銷範圍:
1、生育醫療費用。生育醫療費用。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過規定限額的醫療手術費、藥費(含自費藥、營養藥)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按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以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壹.生育津貼
1.所需材料: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醫療診斷證明》A本原件及復印件;
《生育津貼申領登記表》壹式兩份(必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註:以上復印件必須使用 A4 紙。
2、提交時間:每月 1-10 日(嬰兒出生後 2 個月)。
3、辦理流程:單位經辦人持上述材料報社保中心,受理審批後30個工作日內發放生育津貼費用。
符合享受晚育(滿二十三周歲)獎勵津貼條件的,夫妻雙方應在《申請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中選擇享受晚育津貼的對象,並由夫妻雙方本人簽字確認,並由雙方單位蓋章。
夫妻雙方均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女方單位填寫《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女方未參加生育保險,男方參加生育保險,享受晚育津貼的,由男方單位填寫《北京市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壹式兩份),並進行申報工作。
二、生育醫療費用(產前檢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嬰兒出生證明復印件壹份;
醫療診斷書復印件壹份;
醫療診斷證明復印件壹份;
所有收據、處方原件(中、西藥),以便整理日期原件,先行順延。(診費4元可報銷);
《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申報表》壹份(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2、提交時間:每月1-10日(嬰兒出生2個月後辦理)。
3、辦理流程:參保單位經辦人持上述材料報社保中心,受理審批後30個工作日內支付生育醫療(產前檢查)費用。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住院費)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
嬰兒出生證明復印件;
醫療診斷證明復印件;
所有收據、處方(中、西藥費)、住院費用明細、住院結算清單原件,按日期順序排列,(診查費4元可報銷);
《生育保險手冊報銷醫療費用申報表》壹份(必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2、提交時間:每月1-10日(嬰兒出生2個月後辦理)。
3、辦理流程:單位經辦人持上述材料於每月1-20日到社保中心申報,受理審批後30個工作日內支付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