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措施,根據危險化學品特性和倉庫條件,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藥劑。並配備經過培訓的兼職或專職的消防人員。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根據經營規模的大小設置、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應有消防水池、消防管網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設施。大型危險物品倉庫應設有專職消防隊,並配消防車。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放物品和雜物。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有專人管理,負責檢查、保養、更新和添置,確保完好有效。對於各種消防設施、器材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儲存危險化學品建築物內應根據倉庫條件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儲存危險化學品建築物內,如條件允許,應安裝滅火噴淋系統(遇水燃燒危險化學品,不可用水撲救的火災除外)。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應設有安全保衛組織。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有專職或義務消防、警衛隊伍。無論專職還是義務消防、警衛隊伍都應制定滅火預案並經常進行消防演練。
危險化學品包括易燃液體、易燃氣體、易燃固體,腐蝕性藥品,有毒藥品等。易燃藥品保存在易燃危險品櫃裏,有毒藥品保存在毒品櫃中。金屬鉀、鈉、鈣保存在褐色煤油瓶中,避光放在陰暗處,白磷(又稱黃磷)保存在水中。例如,氧氣是氧化劑,而氧化劑是火災發生的三要素之壹。氧氣能氧化大多數活性物質,能與易燃氣體(如乙炔、甲烷等)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當氧氣的容器或生產設備附近發生火災,要用水保持其容器冷卻,以防其受熱爆炸並急劇助長火勢。迅速切斷氣源,用水噴淋保護切斷氣源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