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數據
您是否申報過美國稅:
□是,請準備最近兩年度美國報稅資料(1040申報表、州所得稅申報表復印件)。
□否,可準備原所在國前壹年度及當年報稅資料。
l 取得綠卡後初次申報者請提供取得綠卡的時間
l 報稅年度在出入境美國的紀錄:
l 申報人及被撫養人的英文姓名、出生年月日、社會安全碼及英文通訊地址、身分(有無結婚、就學)
l 本年度適用之基本數據變更:
(如婚姻狀態,或扶養子女或父母有變動)
二、所得資料
□EB-5投資所得:請提供K-1表(應向移民公司索取)
□?薪資所得:請提供薪水繳稅證明、每月薪資明細、公司中英文名稱及地址、職稱(美國來源請提供W-2或1099表)
□租金所得:請提供房屋取得時間、成本(含費用)、租金收入、繳稅證明、出租費用、房屋地址、房屋型態(商用或住宅)、房屋所有權人、出租起訖日
□利息所得:銀行英文名稱、英文地址、戶名、賬號、年度最高余額、幣別、利息所得、繳稅證明、每月對賬單(美國來源請提供1099-INT表)
□上市股利所得:證券公司英文名稱、英文地址、戶名、賬號、年度最高余額、幣別、股利所得、繳稅證明、每月對賬單(美國來源請提供1099-DIV表)
□私人股利所得:公司英文名稱、英文地址、股利所得、幣別、繳稅證明、年底凈值、持股比例(美國來源請提供1099或K-1表)
□自營業所得:收入金額、費用明細、是否在家工作
□?投資或交易所得(指出售股票、房產等):取得成本、取得日期、出售價金、出售日期、手續費、繳稅證明、交易對賬單、紅利配股紀錄(1099-B及或/1099-S表)
□其它:
三、資產資料
□?境外公司持股超過10%:公司英文名稱、英文地址、公司執照、公司章程、股利所得、幣別、繳稅證明、公司年底財報、持股比例、公司所得明細(美國來源所得、關系人交易所得、被動投資所得)
□?境外公司持股?10%?以下:公司英文名稱、英文地址、公司年底財報、持股比例
□其它資產或受贈::
四、常見相關費用
A. 房屋貸款利息 □?1098表
B. 捐贈 □?美國境內受贈機構出具的捐贈收據
C. 醫藥支出 □?醫院或診療支出
D. 個人稅捐 □州所得稅、房產稅,或其它特定期間可列報扣除的稅捐
E. 美國大學學費 □1098-T表及其它付款資料(支票或信用卡賬單)(若是就讀非美國大學則需向學校確認)
五、不同身分對外國勞務免稅所得(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適用比較
美國公民或與美國簽有租稅協議國公民之美國稅務居民
測試方式
真實住所測試(BRT, Bona Fide Residence Test)
構成條件
實質之海外居民,即應於海外有實質之居所(Residence)
事實認定
1. 主張扣除者應能舉證於海外有居所,家人均住在居所國及政商、社會、經濟關系均在居所國。
2. 可舉證於居所國停留之目的與時間長短。
3. 海外居留期間必須不間斷持續壹整個稅務年度(但短暫或偶爾離開不用扣除)。
4. 壹旦符合BRT,除非終止否則均視為符合BRT而享有全年扣除,終止年度則按比例扣除。
計算方式
1. 持續稅務年度全額扣除
2.?終止年度:(終止年度天數/年度總天數)×外國勞務免稅所得額
所有美國之稅務居民
測試方式
實際居住測試(PPT, Physical Presence Test)
構成條件
於任壹365天/12個月期間在海外居留至少330個整天(整天表示00:00~24:00)
事實認定
1. 任壹365 天/12個月期間無需與申請人稅務年度壹致。
2. 330個整天不需要連續,只要同壹365天/12個月之間即可。
3. 原則上采形式認定,只要居留至少330個整天,居留理由與動機並不影響此計算。原則上此方法認定較嚴格,所以也較無爭議,如果同時滿足兩種測試方式,建議使用此種。綠卡持有人須申請白皮書。
計算方式
1. 以稅務年度為連續?365天計算者全額扣除
2. 非以稅務年度計算者可扣金額=(當年度天數/365)×外國勞務免稅所得額
KEDP安致勤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