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是指行為人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證書的情況下,擅自從事診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因非法行醫情節嚴重,依照刑法可以處三年以下管制、有期徒刑、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患者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導致患者死亡的,依法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行為人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擅自為患者施行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取出宮內節育器手術,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侵犯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偵查、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刑事案件壹般是國家刑事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在被害人或群眾報案、舉報後,公安、檢察機關會介入調查。然後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法院作為法律的審判者,進行公正的審判,以達到制裁犯罪人、保護人民的刑法目的。
絕大多數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只有極少數案件是由檢察院立案偵查的,因為檢察院只負責公安偵查工作。公安機關發現犯罪行為,應當立案偵查;接到報案,需要審查的,經審查認為可能構成犯罪的,應當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立案後,可以傳喚犯罪嫌疑人制作筆錄,對案件進行偵查。
公安機關立案後,可以傳喚犯罪嫌疑人制作筆錄,對案件進行偵查,然後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決定刑事拘留則送看守所,不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刑事拘留期限為三天,特殊情況可延長壹至四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審查批準可以延長至30日。
期限屆滿後對於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對於需要逮捕的必須向檢察院申請批準逮捕,檢察院有七天的時間決定是否批準逮捕。羈押期限三十天加上批準逮捕期限七天,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刑事案件 "黃金三十七天 "的由來。這個時候案件並沒有真正移送到檢察院,只是申請檢察院批準逮捕,很多人壹聽到送檢察院就容易與審查起訴混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國家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條 非法行醫罪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危害病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病人死亡的,並處罰金。造成患者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節育手術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證書的人,擅自為他人實施節育逆轉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手術,造成病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十四條 執業醫師經註冊後,可以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執業註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的,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第三十九條_擅自開設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