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給付範圍內的藥品,分為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壹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乙類藥物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調整,這類藥物先由職工支付壹定比例的費用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壹、哪些人可報銷乙肝?
1.參加醫保的職工;
2.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二檔的人員;
3.參加市居民醫保的人員。
二、乙肝醫保報銷範圍
參保人員在本人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所發生與疾病相關的檢查、治療費用和藥品費用納入報銷範圍(限額以內,藥品不受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限制)。
三、乙肝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1.限額標準:慢性乙肝限額標準為6000元/年,對參保人員當年新增特病不足壹年的,報銷限額按新增特病實際月數計算。
2.報銷比例:參保人員的門診特病醫療費用,按以下比例分擔:
3.職工乙肝醫保報銷比例:
4.居民乙肝醫保報銷比例:
門診治療的醫保範圍內醫療費用不設報銷起付線,報銷比例為壹級醫療機構80%、二級60%、三級40%,年報銷限額為1000元/年、人,同時患兩種或兩種以上特殊疾病慢性病的,每增加壹種,年報銷限額增加200元。
四、乙肝醫保怎麽報銷?
1.乙肝患者參保人員必須前往定點醫院進行門診治療;
2.產生的檢查、治療費用和藥品費用都納入報銷範圍;
3.門診特病醫療費年度累計計算。
五、以下藥品不在基本醫保報銷範圍:
(1)主要起營養滋補作用的藥品;
(2)部分可以入藥的動物及動物臟器,幹(水)果類;
(3)用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泡制的各類酒制劑;
(4)各類藥品中的果味制劑、口服泡騰劑;
(5)血液制品、蛋白類制品(特殊適應癥與急救、搶救除外);
(6)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藥品。
2、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臨床診療必須、安全有效、費用適宜;
(2)由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
(3)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範圍內。
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範圍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範圍》確定。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先由參保人員按規定比例自付後,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屬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