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大學實驗室危險廢物處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1.資產與後勤事務管理處為全校實驗室危險廢物處置管理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學校危險廢物日常收集、管理工作,並負責聯系委托專業公司統壹清運處置我校各類危險廢物。各單位為本部門危險廢物處置管理的第壹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危險廢物的日常收集、集中安全貯存等管理工作。
2.實驗室應以危廢源頭減量化為原則進行危險廢物回收管理工作,盡量減少危廢排放,對自身有能力處理的危險廢物可先進行無害化處理,減輕危險廢物處置壓力。
3.實驗室廢液、廢化學藥品、動物屍體及生物病源標本等危險廢物的產生及收集應遵守以下規定,由各單位回收後集中貯存,建立危險廢物臺帳,交由資產後勤處統壹處置,嚴禁亂排、亂倒:
(1)實驗中產生的酸、堿廢液必須經中和處理達到國家安全排放標準後才能排放;未經處理的酸、堿廢液及實驗中產生的有害、有毒廢液須分類收集於專門的廢液收集容器中,嚴禁直接倒入水池排入下水道;禁止將易發生化學反應的廢液混裝在同壹收集容器內;含重金屬的廢液,不論濃度高低,必須全部回收。
(2)實驗中產生、棄用的有毒有害固態物質以及危險物品的空器皿、包裝物等有毒有害固體廢物須放入專門的收集容器中,不得隨意掩埋、丟棄。
(3)過期藥品、濃度高的廢試劑、劇毒物品、麻醉品等必須保持原標簽完好、清晰,由原器皿盛裝暫存,不得隨意掩埋或倒入收集容器內。
(4)劇毒品包裝及棄用工具必須統壹存放、處理,不得挪作他用或亂扔亂放。
(5)放射性廢物和感染性廢物必須收集密封,明顯標示其名稱、主要成分、性質和數量,並予以屏蔽和隔離。
(6)教學和科研實驗所產生的正常死亡或處死的動物屍體及其廢棄物用統壹的塑料袋密封,放置冰櫃冷藏保存。不得隨意丟棄實驗動物屍體,嚴禁食用和出售。
(7)教學和科研實驗所產生的生物病源標本廢物應及時收集,並按照類別分別置於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等符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要求的專用包裝物、容器內,並按國家規定要求設置明顯的危險廢物警示標識和說明。
4.各單位須設立符合安全與環保要求的專門暫存危險廢物的庫房,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本單位危險廢物的收集管理工作並將管理人員信息上報資產後勤處。各實驗室應按危險廢物類別配備符合相關技術規範要求的暫時收集容器或者其他設施、設備。危險廢物應嚴格分類收集、貯存,嚴禁與生活垃圾混裝。
(1)專門暫存危險廢物的庫房應保持通風,避免高溫、日曬、雨淋,遠離火源及生活垃圾,並建立相應的防護設施,防止被盜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庫房外部應醒目張貼危險廢物標誌、庫房內張貼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等。
(2)各單位的危險廢物專門管5理人員應具備壹定的危險廢物分類和收集知識,制定本單位危險廢物收集及貯存工作細則,明確各環節的工作流程,並負責與資產後勤處的溝通協調,及時組織對本單位的危險廢物進行清運。
(3)各單位需根據自身需要,常備壹定的危險廢物收集和貯存容器及工具,容器上需明確標識危險廢物的名稱、數量、類別以及註意事項等。
(4)凡存放動物屍體的單位應認真做好登記記錄,包括存放人姓名、存放時間、動物種類、數量以及是否被汙染、汙染物類型等,並在存放冰櫃的顯著位置標示實驗動物屍體及廢棄物專用警示標誌並擺放動物屍體及廢棄物存放登記表,冰櫃內不得放置其它物品。
5.各單位應配合學校主管部門定期開展危險廢物檢查及環保宣傳工作。各實驗室對進入實驗室從事教學、科研活動的人員,須進行實驗室危險廢物收集、處置等知識和制度培訓,監督貫徹執行相關規定。
6.各單位分類收集的未達國家排放標準的危險廢物,由學校聯系有資質的專業公司統壹處理。資產後勤處負責相關行政報批手續辦理,各使用單位負責具體移交工作。移交時各單位須提供危險廢物的名稱、主要成份及數量信息。各單位不得私自處置,對於違反規定的人員,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