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高毒農藥用於水果、蔬菜和茶葉
在農藥管理方面,新版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對農藥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促進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應用,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增加:禁止在蔬菜、水果、茶葉、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作物上使用高毒、劇毒農藥。體現了我國嚴厲整治劇毒、高毒農藥的決心。
二、保健食品標簽不得涉及疾病預防和治療
針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宣傳中存在的問題,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確要求:保健食品聲稱保健功能應當有科學依據,不得對人體產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符合註冊或者備案的內容,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誌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並聲明 "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三、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質量控制
2008年 "三聚氰胺 "事件後,嬰幼兒食品安全問題成為食品安全的焦點。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明確,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應當建立並實施從原料到成品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實施逐批檢驗,確保食品安全。法律特別強調: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註冊。註冊時,應當提交配方研發報告等表明配方科學性、安全性的材料;不得散裝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同壹企業不得使用同壹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四、網購食品納入監管範圍
如今,網購已成為我國居民日常消費的主要方式之壹。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網絡零售交易額達1.85萬億元,其中網絡食品交易額324億元,保健食品約40億元。但網購回來的食品出了問題怎麽辦?新版《食品安全法》將網絡食品納入監管範圍,明確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的,還應當對其許可進行審查。消費者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要求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追償。
五、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標註
對於同樣備受關註的轉基因食品,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規定: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標註。同時規定,未按照規定進行標識的,沒收違法所得和生產工具、設備、原料等,最高可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