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點醫藥機構直接結算。參保人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雙通道”試點醫藥機構、辦理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且在選定異地醫療機構就診時,以申請病種相關的門診醫療費用實行直接結算。參保人辦理結算時,應提供社保卡(身份證)原件到門診收費處進行醫保記賬。
手工報銷。參保人患病在未聯網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醫療費用由個人墊付後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報銷。第壹步:申請報銷。參保人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特定病種門診醫療費報銷。需提供如下資料原件:社會保障卡(未領取社保卡的提供身份證原件、本人銀行賬戶信息)、門診醫療費用發票原件、費用明細清單(加蓋醫療機構專用章)。第二步:審核支付。醫保經辦機構對受理的資料進行審核,在20個工作日內將報銷金額支付到參保人的社保卡金融賬戶或銀行賬戶。註:參保人員辦理醫療費用手工報銷時,應當自醫療費用票據上顯示的診療截止日期起1年內向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手工醫療費報銷手續,因不可抗力或存在法律糾紛等特殊情況的除外。
特殊疾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起付線:500元;
2。報銷比例:超出起付線部分,甲類病種門診醫療費報銷85%;乙類病種門診醫療費報銷75%。
3。最高支付限額:50000元。
4。超出部分報銷:超過50000元以上的部分,再由大額醫療救助金按規定給予報銷。
特殊疾病醫療保險報銷辦理流程
申報人員只要申請認證特殊疾病,即可享受上述的報銷比例。特殊疾病醫療保險報銷可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1。所需材料:《基本醫療市級統籌特殊疾病申報表》、兩張1寸近照(壹張貼在申報表上、壹張用於分中心做特病證)、經單位簽字蓋章後由單位或本人將申報表、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
2。報銷辦理流程:
1)將上述材料上交參保單位所在區醫保中心,靈活就業人員直接將上述資料交本人參保區醫保中心。每月申報特病時間為1—20日。
2)申報人員應在每月23—24日(節假日順延),撥打參保醫保中心電話或直接到單位或醫保中心了解檢查醫院的地址及檢查日期,並在檢查當日8:30準時到達指定醫院。
3)申報人員在檢查當日應帶上與申請特病病種相關的原始門診病歷(自發病之日起2年含2年內的病歷資料)、住院病歷復印件(須醫院蓋章)、檢查資料的原件和原片(如CT、MRI、冠狀動脈造影),以及身份證原件、醫保證。
4)申報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償)的參保人員需空腹前往醫院進行檢查(自備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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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壹百壹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