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場監管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相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的集中統壹領導。主要職責是:
(壹)負責城市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定相關規劃、戰略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本市市場主體的統壹登記。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接受委托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建立市場主體信息披露和* * *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進統壹市場監管的實施。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本市統壹的反壟斷執法。整體推進競爭政策的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權的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本市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依法對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非法價格收費、不正當競爭、非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和專利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證生產經營及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北京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北京市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本市宏觀質量管理。制定和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和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裝備質量監管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統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本市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地方監督抽查。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和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
(八)負責本市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能耗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相關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應急處置工作,調查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和完善重要食品安全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和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負責本市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完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的登記、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壹)負責全市計量工作的統壹管理。實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和量值傳遞及比對。規範和監督商品數量和市場計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