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公***資源交易中心為麗水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的公益壹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處級,掛麗水市政府采購中心牌子。內設5個機構:辦公室、業務受理處、現場服務管理處、集中采購業務處、綜合管理處。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壹)負責維護建設工程交易、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國有資源開發經營權出讓、農村國有產權和其他涉及政府購買服務等公***資源交易秩序,為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行政監督管理部門提供公***資源交易綜合服務。
(二)直接組織實施政府集中采購。制定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購規程和內部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實施集中采購項目,負責編制統壹采購文件、采購合同等示範文本,負責本級網上超市、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相關工作,處理集中采購項目的質疑工作,經同級財政部門授權,受理供應商註冊入庫申請,審查供應商的入庫資格。
(三)為交易主體提供交易場所和設施,制定進場交易規則,負責進場公***資源交易項目資料受理,核驗交易條件。
(四)負責進場交易項目交易信息發布、交易信息數據整理匯總上報、業務咨詢等工作。
(五)負責公***資源交易綜合評審專家庫的抽取使用工作。
(六)負責進場公***資源交易相關項目投標保證金的收退和管理。
(七)負責項目交易現場秩序維護和見證,制止和糾正違反交易現場管理制度行為,向有關部門報告項目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公***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建設、運行、管理和維護。
(九)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對投訴等涉及公***資源交易活動的相關案件進行調查處理。
(十)記錄公***資源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市場主體和專家信用信息,收取交易費用,建立交易檔案。
(十壹)對各縣(市、區)公***資源交易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管理。
(十二)完成市行政服務中心交辦的其他任務。
麗水市公***資源交易中心遵循“便捷、規範、高效、廉潔”的辦事原則,“公開、公平、公正”的職業操守,“嚴謹、求實、創新”的管理理念,努力打造:依法辦事的平臺、優質服務的平臺、廉潔高效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