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方面。《決定》提出:“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落實領導責任制。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有效防範和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涉黑涉惡、邪教、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絕不允許其形成氣候。依法加強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影響安全生產、破壞生態環境、破壞網絡安全等重點問題的治理。”按照《決定》的部署,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要重點抓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壹是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有效防範和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治國之道,不與民同安。”和平是極其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發展環境。目前,中國的社會穩定已經進入風險期。在社會安全方面,國內與海外交織、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交織、虛擬社會與現實社會交織、人民內部矛盾與敵我矛盾交織的新特點日益突出。刑事犯罪數量高位運行,新的犯罪形式和手段不斷湧現,犯罪特點呈現動態化、專業化和智能化。重大惡性案件,特別是以報復社會、制造影響為目的的個人極端暴力案件頻發,沖擊社會心理,危害公共安全;黑惡勢力、“兩搶壹盜”、拐賣婦女兒童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面對嚴峻復雜的社會治安穩定形勢,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點線面、網上網下、人防物防技防、打擊防控相結合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整合資源,社會協同,形成合力,整體推進,增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全面性、系統性和完整性。 提高打擊防控壹體化作戰水平,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二是依法打擊暴力恐怖、涉黑涉惡、邪教、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絕不允許其形成氣候。暴力恐怖、涉黑涉惡、邪教、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對社會治安穩定和人民生命安全危害極大,應及時開展專項鬥爭。近年來,由民族分裂勢力和宗教極端勢力策劃發動的暴力恐怖案件呈上升趨勢。這些暴徒心狠手辣,非常殘忍,給國家安全、人民生命安全和社會安全穩定帶來了極大的沖擊。面對民族分裂勢力和宗教極端勢力的惡性暴力恐怖活動,我們應該毫不猶豫、毫不動搖地拿起人民民主專政的武器,堅決摧毀預謀階段和行動之前的暴力恐怖活動,毫不示弱、毫不留情、毫不手軟。同時,在工作中要正確區分和處理兩種不同性質的矛盾,依法打擊孤立的少數和團結絕大多數的教育,最大限度地擴大教育範圍,縮小打擊範圍,減少對立。人民內部矛盾應當通過法治、民主和協商來解決。在處理敵我矛盾時,既要旗幟鮮明、敢於鬥爭,又要穩紮穩打、毫不留情,震懾犯罪,講究策略、善打勝仗,切實贏得輿論和人心。要著力加強情報能力建設,加強情報陣地和手段建設,重點加強情報偵查專業力量和專兼職情報人員建設,完善基層組織和群眾異常情況報告制度,對其進行獎勵和個人保護,完善信息收集研判傳遞和部門共享機制,提高預警防範聯動能力,增強工作主動性。
第三,依法加強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影響安全生產、破壞生態環境、破壞網絡安全等重點問題的治理。食品藥品安全、生產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網絡安全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是關系民生的重大問題。要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強化治理管理,強化日常監管,開展專項治理,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責任追究機制,著力預防和減少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斷提高公共事故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