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四磨湯口服液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7年01月31日國食藥監註[2007]54號《關於公布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的通知》發布。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四磨湯口服液
漢語拼音:
成份
性狀
功能主治
順氣降逆,消積止痛。用於嬰幼兒乳食內滯證,癥見腹脹、腹痛、啼哭不安、厭食納差、腹瀉或便秘;中老年氣滯、食積證,癥見脘腹脹滿、腹痛、便秘。
規格
每支裝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壹次20毫升,壹日3次,療程壹周;新生兒壹次3~5毫升,壹日3次,療程2天;幼兒壹次10毫升,壹日3次,療程3~5天。
不良反應
禁忌
孕婦、腸梗阻、腸道腫瘤、消化道術後禁用。
註意事項
1.飲食宜清淡,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冬天服用時,可將藥瓶放置溫水中加溫5~8分鐘後服用。
3.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嬰兒及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患兒如腹脹腹痛或哭鬧不安較重者應及時去醫院就診。
6.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執行標準
批準文號
說明書修訂日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
如有問題可與生產企業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