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發達國家普遍在上世紀60年代就開始設置臨床藥學專業,我國在2002年發文規定要逐步建立臨床藥師制。以美國藥學教育為例,1957年開始實行Pharm.D.專業教育課程,1967年提出“臨床藥學專業”學員需在臨床實習,1974年規定必須在臨床實習1500小時,1997年7月l4日美國藥學教育委員會決定:2000年6月1日起全面實施Pharm.D.專業教育,2005年後停止其他藥學教育。經過了近5O年的發展,美國藥學才全面發展Pharm.D.專業教育。
在我國,20世紀60年代,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我國藥品市場體系尚不健全,醫療用藥品種單壹,制劑生產設備落後,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匱乏,醫院藥學的任務主要是保障藥品供應和滿足臨床用藥需求。因此,盡管早在40多年前國內就有學者提議開展臨床藥學工作,但當時主、客觀條件並不具備或允許開展臨床藥學工作,壹直到20世紀80年代初,隨著國內醫藥市場的開放和繁榮,藥品管理的逐步規範,藥物動力學、生物藥劑學等新興學科的設置,醫院合理用藥才最終獲得醫藥界的重視,臨床藥學工作才真正起步和發展。
在20多年的時間裏,國內臨床藥學發展還是取得了壹定的成績: (1)參與臨床藥物治療方案設計與實施,協助臨床醫師選藥和合理用藥,使病人不受或減少與用藥有關的損害,提高臨床藥物治療水平,提升患者生活質量。
(2)開展藥學信息與咨詢服務,進行用藥教育,宣傳、指導病人安全用藥。
(3)進行臨床藥學研究,為提升藥物治療水平提供科學的監測或實驗數據。
(4)承擔醫院臨床藥學教育和對藥師、醫師、社區醫師進行培訓,開展患者用藥教育。 (1) 深入臨床科室了解藥物應用動態,對藥物臨床應用提出改進意見;
(2) 參與查房和會診,參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討論,對藥物治療提出建議;
(3)進行治療藥物監測,設計個體化給藥方案;
(4)指導護士做好藥品請領、保管和正確使用工作;
(5)協助臨床醫師做好新藥上市後臨床觀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饋藥物安全信息;
(6)提供有關藥物咨詢服務,宣傳合理用藥知識;
(7)結合臨床用藥,開展藥物評價和藥物利用研究。 (1)首先到病房巡視病人、或通過電腦了解病人壹般情況,和最新檢查數據。
(2)參加醫護查房,在查房討論中提出用藥建議;對病人用藥進行指導,詢問和觀察用藥後的情況,了解藥物相互作用,藥物和食物間相互作用,保證安全用藥,記入藥師書寫的藥歷;如發現藥物不良反應,進入不良反應處理程序;對病人用藥後是否需要進行血液濃度監測提出意見,並對血藥濃度監測結果進行分析,根據參數制定和調整給藥方案;
(3)對特殊病人的用藥進行指導;
(4)參與危重病人的搶救,現場指導用藥;
(5)向醫生、護士以及病人提供藥物咨詢。 (1)根據臨床藥師工作職責,臨床藥師應定期深入臨床病房,參加臨床藥物治療查房、會診、急救及病例討論。
(2)臨床藥師每月深入臨床查房應不少於10次,每次不少於2小時;
(3)臨床藥師查房可分為跟隨臨床醫師查房和臨床藥師單獨查房兩種。跟隨臨床醫師查房可重點了解病人病情和治療難點,查房結束應參加醫療小組的討論。臨床藥師單獨查房主要針對有特殊情況(如發生藥物不良反應、危重病人、藥物治療復雜及嚴重肝腎功能損害者等)的重點病人進行查房,臨床藥師可結合查閱病歷、與醫生交流了解病情後,對病人或陪員進行詢問。每周至少進行1次單獨藥學查房,對重點病人建立藥歷,並做好工作記錄;
(4)參與危重病人的搶救和病案討論,並做好記錄。臨床藥師在參加會診前,應事先查閱病歷、問診,了解病情,進行必要的資料查閱和計算,以提出科學謹慎的觀點,協助臨床醫師提高救治效果。臨床藥師應積極參加和旁聽所在臨床科室的其他相關會診;
(5)每周進行工作小結,每月舉行1次工作例會,交流心得、溝通信息、討論疑難藥歷;
(6)臨床藥師應積極進行藥學情報咨詢,對醫生、護士和患者提出的問題都應積極給予答復,若當時不能給予解答,應及時記錄,事後咨詢有關專家或查閱資料盡量給予滿意答復。對重點咨詢或典型問題應有詳細記錄,年終有總結;
(7)收集、整理、分析、反饋藥物安全信息,做好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應主動關心和指導發生不良反應的病人,幫助他們提高用藥依從性。不漏報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每季度出版1期藥訊;
(8)根據臨床需要和藥物特點協助醫護人員做好治療藥物監測工作的設計、申請、采樣、結果解釋及用藥調整,應積極做好檢測病人狀況及監測結果記錄,積累群體藥物動力學資料。
(9)結合臨床用藥,積極開展病歷、處方分析等藥物評價和藥物利用研究每年確立1個重點用藥調研課題,寫出調研分析報告;積極與醫護人員進行多方面的交流,從中發現臨床所急需的藥學科研課題,促進臨床藥學科研的發展;每年至少開辦壹次藥學教育講座,有講稿,公開發表論文1篇以上; 根據本辦法,可是每年組織1次對臨床藥師任職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記入年終考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