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7天疫情內 有旅行史人員到達石家莊的縣(市、區、旗),從高風險區,實施7天集中隔離;
來自中危區的,實施7天居家隔離;
其他人員組織開展3天2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以上)。
如疫情發生地已廣泛開展社區防控措施,對有中危區旅居史的人員,參照防控要求采取相應措施。對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
石家莊市隔離/核酸政策要求:
(壹)對有高危區旅居史人員的健康管理服務。有高危區居住史,需在7天內返回石家莊的,請主動配合 "7天集中隔離 "措施,並在第1、2、3、5、7天接受核酸檢測。
(2)為有中危地區居住史的人群提供健康管理服務。7天內有中危地區居住史,需回城的,請主動配合 "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措施,並接受第1、4、7天的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需接受7天集中隔離措施。管理時間從離開危險區域開始計算。
(3)入區人員健康管理服務。在第壹入境點完成 "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護 "的人員,回國後不接受健康管理服務。第壹入境點檢疫時間不足10天的,請在第壹入境點解除檢疫前48小時通知目的地社區(村),並補足進城後10天的管理措施。返程途中,盡量優先選擇專人專車或直達火車、航班,中途不停留,全程佩戴N95(KN95)防護口罩,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由專人專車 "點對點 "閉環接送(引導返程),返家期間衛生監督不外出。